
即朴刀。 宋 代话本的一种名目,主要讲路见不平,拔刀相助一类的英雄故事。 宋 灌圃耐得翁 《都城纪胜·瓦舍众伎》:“説公案,皆是搏刀、赶棒及发跡变泰之事。”
本义为“击打、争斗”,引申为“拼搏、争夺”。《说文解字》释为“索持也”,强调肢体对抗的动作(综合参考《汉语大词典》《现代汉语词典》)。
指兵器或工具,象征锋利与决断(《古代汉语词典》)。
组合义:“搏刀”指持刀搏斗的动作,或引申为以武力对抗的激烈行为。
在传统武术中,“搏刀”特指刀法实战技巧,强调近身格斗的攻防技术(如明代《武备志》载刀法“以搏为要”)。文学作品中常比喻生死相拼的险境,如《庄子·说剑》中“蓬头突鬓,垂冠瞋目,而语难搏刀”描述剑客搏命之态。
代表勇猛、果敢的精神,常见于成语“持刀搏虎”(喻不畏强敌)。
京剧武戏中“搏刀”为程式化对打套路,体现器械交锋的节奏感(参考《中国戏曲表演艺术辞典》)。
(注:因部分古籍无直接网络链接,建议通过权威出版社纸质书或学术数据库验证。)
“搏刀”是一个源自宋代的词语,其含义和用法在历史文献中有明确记载,以下是详细解释:
“搏刀”即“朴刀”,是宋代话本(民间说书艺术)的一种题材类型,主要讲述英雄人物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公案故事。这类故事常与“赶棒”(武打情节)、“发迹变泰”(人物命运转折)等元素结合,构成宋代市井文学的重要部分。
宋代灌圃耐得翁在《都城纪胜·瓦舍众伎》中记载:“说公案,皆是搏刀、赶棒及发迹变泰之事。”。这表明“搏刀”作为话本分类,与市井文化中的侠义精神密切相关,反映了当时民众对正义与英雄行为的推崇。
部分现代解释(如)将“搏刀”引申为“面对困难时的勇敢行动”,但这一含义缺乏历史文献支持,可能是基于字面的现代联想。从权威资料看,其核心定义仍应围绕宋代文学范畴。
“搏刀”是研究宋代民间文学和侠义文化的重要关键词,其定义需以历史文献为基础,避免与现代语境混淆。如需进一步了解,可参考《都城纪胜》等宋代典籍或相关文学研究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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