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谓明确的道义准则。《书·泰誓下》:“天有显道,厥类惟彰。” 孔 传:“言天有明道,其义类惟明;言王所宜法则。” 清 陈康祺 《郎潜纪闻》卷十:“而领解适同是科,宰邑仍邻旧治,天有显道,忠义之士足以劝己。”
显道是汉语中具有多维度内涵的复合词,其核心意义可从以下三方面解析:
一、显明的道理 《汉语大词典》指出"显"有"昭著、外露"之义,"道"指自然法则或宇宙规律。二者组合可指代能被普遍认知的真理,如《周易·系辞》中"显道神德行",即通过具体现象揭示天地规律。商务印书馆《古代汉语词典》将此类用法归为哲学范畴,强调其与"隐微之道"的对应关系。
二、彰显道义 在动词性用法中,《王力古汉语字典》提出"显道"可解作"使道显",即通过具体行为践行道德准则。如《尚书·泰誓》"显道义以导民",此处"显"作使动用法,强调道德教化的外显过程。
三、专名化引申 《辞源》记载宋代曾设"显道"年号(1032-1033),此为西夏景宗年号。该用法取"彰显王道"的政治寓意,体现古代帝王通过年号传递治国理念的文化现象。
该词在语义演变中呈现出从具体到抽象的发展脉络,既保留着"昭示道路"的原始空间义,又衍生出哲学、伦理等层面的深层内涵。现代汉语中多用于学术论述或历史研究领域,日常口语使用频率较低。
“显道”是一个汉语词汇,其含义可从以下角度综合解析:
指揭示真相、明确道义准则,强调将事物的本质或道德标准公开展现。例如《尚书·泰誓下》中“天有显道,厥类惟彰”,即通过天道彰显善恶是非。
该词在历史上曾作为宋夏景宗的年号(1032-1033年),但此用法与词义本身无直接关联。
通过以上分析可见,“显道”兼具实践与哲理双重内涵,既可用于具体事件的真相揭示,也可指代抽象的道德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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