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官府的征斂。《舊唐書·狄仁傑傳》:“裡陌動有經坊,闤闠亦立精舍。化誘倍急,切於官徵;法事所須,嚴於制敕。”
“官征”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可綜合多個來源進行解釋:
官征(拼音:guān zhēng,注音:ㄍㄨㄢ ㄓㄥ)指官府的征斂,即古代官府向民衆征收的稅賦或財物。該詞源自《舊唐書·狄仁傑傳》,原文提到:“化誘倍急,切於官徵;法事所須,嚴於制敕”,此處“官徵”即強調官府征斂的強制性。
語境應用
多用于描述古代行政制度中的稅收或勞役制度,例如《舊唐書》中提到的場景,反映了官府對民間資源的集中征用。
字形與讀音
現代使用
該詞在現代漢語中較少見,主要用于曆史文獻或古文研究中。
如需進一步查閱,可參考漢典、滬江詞典等權威來源,或《舊唐書》原文。
官征是一個常用詞彙,它有着多重含義。它可以指官府征收稅收的行為,也可以指官府征發兵員的行動。
官征這個詞可以拆分為兩個部首,它的左邊是宀(寶蓋),右邊是彳(行走的腳)。它由16個筆畫組成。
官征這個詞的來源可以追溯到古代漢字的發展。它在古代的寫法為「官徵」,其中的「徵」是指「征」的繁體字。征字原本是用來指選拔、抓捕的意思,後來引申為征收、征發的含義。
官征的繁體字為「官徵」。
在古代,官征這個詞的寫法與現在的略有不同。古代的寫法為「官徵」,其中的「徵」與現在的「征」有所不同。
1. 官府正在官征地方居民的財物,以籌措戰争經費。
2. 朝廷官府征發大批士兵,準備迎戰敵軍。
官員、官府、官場、征稅、征兵、征收
征集、募集、招募
免征、退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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