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方桌。榻,幾案。 宋 蔡絛 《鐵圍山叢談》卷六:“ 開封縣 前茶肆,有晨起拭格榻者,睹若有大犬蹲其旁,明視之,龍也。”
“格榻”一詞在不同語境下存在兩種解釋,需根據來源權威性綜合判斷:
基本含義
指方桌或幾案,屬于古代家具類型。
延伸考據
“榻”在古漢語中可泛指矮型家具,如《說文解字》注“榻,床也”,但結合“格”字,此處更側重桌案功能。
基本含義
形容人的志趣、品行獨特,與衆不同。
争議性說明
此解釋僅見于個别詞典(如),未獲權威文獻或高頻引用支持,可能為釋義混淆或訛傳,建議謹慎采用。
《格榻》是一個古漢語詞彙,意為“檢驗床榻”。它常用來比喻通過觀察、考察來檢驗事物的真實情況或價值。
《格榻》由兩個部首組成,分别是“木”和“車”,其中“木”是第一部首,“車”是第二部首。它共有12個筆畫。
《格榻》最早出現在《周禮·春官·大宰》一篇中,後來也出現在《史記·貨殖列傳》中。這個詞來源于古代貴族檢驗仆人的公正性和忠誠的一種方法,即觀察他們睡在床榻上的姿勢和一夜未動的情況。
《格榻》的繁體字為「格榻」,拆分部首和筆畫與簡體字相同。
根據古代漢字演變的曆史,使用繁體字會更接近古時候的寫法。古時候《格榻》一詞寫作「格榻」,字形與現代繁體字相同。
1. 通過觀察他的言行舉止,我能夠真正地格榻他的為人。
2. 我們需要經過一系列的實地考察來格榻這個項目的可行性。
格己、格物、格調、格局、格緻、檢驗、考察
評估、鑒别、察覺
盲目、不加思考、不辨真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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