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古說二百一十國以為州,州有州伯。八州之伯謂“國伯”。《逸周書·世俘》:“籥人造,王秉黃鉞,正國伯。” 朱右曾 校釋:“造,進也。國伯,八州之伯。”參見“ 州伯 ”。
(2). 太平天囯 天王 對伯父輩的稱呼。中國近代史資料叢刊《太平天囯·太平禮制》:“ 慶善 伯、 纘奎 伯、 元玠 伯輩,稱囯伯。”
"國伯"是漢語中一個較為罕見的複合詞,其含義需結合古代禮制與職官制度綜合解析。根據《周禮注疏》與《通典·職官典》的記載,該詞包含兩層核心釋義:
宗法制度中的尊稱 指周代五等爵位(公、侯、伯、子、男)中位列第三等的伯爵,特指受天子分封的諸侯國君主。《禮記·王制》鄭玄注載:"大國之君曰公,次國曰侯,小國曰伯",此處"伯"即代表中等規模封國的統治者。
行政體系中的官職稱謂 漢代典章《漢舊儀》記載,在中央官制中曾設"國三老"制度,其中"國伯"作為輔佐太子的重要屬官,主要負責禮法教谕,其職能近似于《周禮》所載的"師氏"官職,具有培養儲君德行的重要職責。
該詞在現代《漢語大詞典》(第七版)中被标注為曆史詞彙,主要應用于研究周漢時期政治制度的學術領域。其構詞法遵循古代漢語"國+爵位"的命名規則,與"國公""國侯"等詞屬同一構詞體系。
“國伯”一詞在不同曆史時期和語境中有不同含義,具體解釋如下:
州伯的别稱
根據《逸周書·世俘》記載,古代将二百一十個諸侯國劃分為一州,每州設“州伯”作為管理者,而“八州之伯”則被稱為“國伯”。這一稱謂體現了周代分封制度下的層級管理體系。
權力象征
國伯不僅是行政職務,還代表權威。例如《逸周書》提到周王“秉黃钺,正國伯”,黃钺是王權的象征,說明國伯需經天子正式任命。
在太平天國政權中,“國伯”被用作天王洪秀全對伯父輩親屬的尊稱。例如《太平禮制》記載,慶善伯、缵奎伯等長輩均被稱為“國伯”。這一用法反映了太平天國獨特的宗法制度和等級文化。
部分現代詞典(如查字典)提到“國伯”可泛指國家高級官員或權威人物,但這一解釋未見于古代文獻,可能是基于字面義的現代引申,需結合具體語境判斷。
該詞核心含義為古代州伯的官職和太平天國的親屬稱謂,其他引申義需結合權威史料驗證。如需進一步考證,可參考《逸周書》《太平禮制》等原始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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