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人後的意思、為人後的詳細解釋
為人後的解釋
古代宗法制度,庶子立為大宗的繼承人,稱為人後。《儀禮·喪服》:“為人後者……何如而可以為人後?支子可也。”
詞語分解
- 為的解釋 為 (爲) é 做,行,做事:為人。為時。為難。不為己甚(不做得太過分)。 當做,認做:以為。認為。習以為常。 變成:成為。 是:十兩為一斤。 治理,處理:為政。 被:為天下笑。 表示強調:大為惱火。
- 人後的解釋 後嗣。《儀禮·喪服》:“為人後者,為其父母報。”《資治通鑒·漢平帝元始三年》:“ 莽 召明禮少府 宗伯鳳 入説為人後之誼。” 宋 周密 《齊東野語·胡明仲本末》:“故為人後者,不顧私親,安而行之,猶
專業解析
“為人後”是一個源自古代宗法制度的漢語詞彙,其核心含義指過繼給他人作為嗣子,承擔繼承宗祧的責任。具體可從以下角度解析:
一、字義與詞義解析
- “為”:動詞,表示“成為”“作為”。
- “人後”:即“他人之後嗣”,指成為他人的繼承人(尤指宗法意義上的嗣子)。
- 整體釋義:
指某人因宗族延續需要,過繼給同宗無子的長輩(如伯父、叔父),以繼承其宗祧、祭祀和家業。這一行為在傳統禮法中稱為“為人後”。
二、文化背景與禮法依據
“為人後”制度源于周代宗法制,核心是維護宗族血脈傳承。《禮記·喪服小記》明确記載:“為人後者,為其父母報”,指過繼者需為生父母降服喪禮,凸顯對嗣父母宗法地位的尊崇。漢代經學家鄭玄注《儀禮》時進一步強調:“後,猶嗣也”,點明“為人後”的本質是承嗣。
三、權威詞典釋義
- 《漢語大詞典》(上海辭書出版社,1994):
“為人後:過繼給他人為子嗣。”
- 《古代漢語詞典》(商務印書館,2002):
“指以他人之子為嗣,繼承宗祧。”
- 《辭源》(修訂本,商務印書館,1988):
“為人之後,即過繼為嗣子。”
四、經典文獻例證
- 《漢書·霍光傳》:
霍光奏議:“漢之傳谥常為孝者……以長有天下,令宗廟血食也。今宗廟重于君,陛下未見命高廟,不可以承天序,奉祖宗廟,子萬姓,當廢。”此處“承天序”即強調繼承宗法正統,與“為人後”的禮制邏輯一緻。
- 《宋史·禮志》:
記載宋代皇室過繼案例,如宋英宗以濮王之子身份“入繼大統,是為仁宗後”,直接使用“為人後”的禮法框架。
五、制度内涵與倫理要求
“為人後”包含雙重義務:
- 對嗣父母:承擔祭祀、繼承家業,法律上斷絕與生父母的親子關系(如《唐律疏議》規定“諸養子所養父母無子而舍去者,徒二年”)。
- 對生父母:保持血緣親情,但喪服等級需降等(如《儀禮·喪服》規定“為人後者,為其父母,齊衰不杖期”)。
參考文獻
- 《漢語大詞典》上海辭書出版社,1994.
- 《禮記·喪服小記》中華書局,2010(十三經注疏本).
- 《漢書·霍光傳》中華書局,1962.
- 《宋史·禮志》中華書局,1985.
- 《儀禮·喪服》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
- 《唐律疏議》法律出版社,1999.
(注:古籍文獻建議參考中華書局、上海古籍出版社等權威點校本;工具書以商務印書館、上海辭書出版社版本為準。)
網絡擴展解釋
“為人後”是中國古代宗法制度中的特定概念,主要含義及解釋如下:
一、核心含義
指庶子(非嫡長子)被立為大宗的繼承人。古代宗法制度中,大宗是嫡長子一脈的宗族主幹,若大宗無繼承人,則需從旁支(小宗)中選擇庶子過繼,以延續宗族祭祀和家族正統。
二、制度背景
- 宗法依據
源自《儀禮·喪服》:“何如而可以為人後?支子可也”,即旁支的庶子可繼承大宗。
- 社會功能
确保宗族延續,避免“大宗絕嗣”,同時通過血緣紐帶維系家族等級秩序。
三、延伸用法
部分現代語境中,該詞被引申為“表面正直、内心陰險”(如、7),但此用法缺乏權威文獻支持,可能為網絡誤傳或新解,需謹慎使用。
四、經典用例
- 《資治通鑒》記載漢平帝時期讨論“為人後之誼”,強調繼承人需割舍本生父母的親緣關系,以大宗為尊。
- 宋代《齊東野語》提到:“為人後者,不顧私親”,凸顯制度對個人情感與宗法義務的沖突。
五、相關概念辨析
- 人後:單純指後嗣或子孫,不特指宗法繼承(如)。
- 支子:指嫡長子以外的其他兒子,是“為人後”的主要來源。
建議在學術或曆史語境中使用時,以宗法制度中的原始含義為準。如需網絡流行義,需結合具體語境判斷。
别人正在浏覽...
半邊天悲哀陂潢背身兵噪愊實徹卷傳敏出晝祠祿大打弄啗説調符雕闌玉砌帝子凍豆腐杜門塞窦遏過恩惠方絜璠玙飛枊奉祭撫抑高席戈刃管勾翰墨林豪吏幻世嬌妩局幹儁逸兩庑例兒撦兒靈慶瞀懮耐心耐意佩璲憑隆劈瀉七殘八敗瓊笈卻地仁丹胡日班山坑山衲水神水陣歲候貪霸天秉恬言柔舌土會外市蛙鬧僞從唯我獨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