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辯說之辭。《史記·太史公自序》:“能設詭説解患於圍城,輕爵祿,樂肆志。作《魯仲連鄒陽列傳》。”
(2).虛妄之辭。 宋 蘇舜欽 《上集賢文相書》:“始者,禦史府與 杜少師 、 範南陽 有語言之隙,其勢相軋,内不自平,遂煽造詭説,上惑天聽。”《清史稿·選舉志三》:“時文徒空言,不適於用,墨卷房行,輾轉抄襲,膚詞詭説,蔓衍支離,苟可以取科第而止。”
(3).謊騙;假說。《後漢書·逸民傳·井丹》:“ 信陽侯 陰就 , 光烈皇後 弟也,以外戚貴盛,乃詭説五王,求錢千萬,約能緻 丹 ,而别使人要劫之。”《新唐書·藩鎮傳·朱滔》:“戍還,乃謀奪 泚 兵,詭説曰:‘天下諸侯未有朝者,先至,可以得天子意,子孫安矣。’”《東周列國志》第五四回:“ 魏錡 還營,詭説‘ 楚王 不準講和,定要交鋒,決一勝負’。”
“詭說”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可從不同角度解析,結合權威資料整理如下:
指用欺騙、虛假的言辭迷惑他人,以達到個人目的的行為。這種行為通常帶有私利性,可能對他人造成誤導或困惑。
詞義分層
延伸成語:虛詞詭說 由“虛詞”與“詭說”組合而成,強調言辭的虛假性和欺詐性。例見唐代《霍小玉傳》中“虛詞詭說,日日不同”的描寫。
提示:若需具體古籍例句或現代用法案例,可進一步說明。
詭說,意思是指言辭或行動具有欺騙性,不真實或非常規。該詞的拆分部首為言和迂,總共有10個筆畫。
《詭說》這個詞最早出現在明代文學家馮夢龍的小說《警世通言》中。在小說中,詭說是指一種用謊言和奇特的手段來愚弄他人的行為。後來,這個詞逐漸成為了描述一種口才或手法巧妙,能夠欺騙别人、出乎意料的言辭和行動的代名詞。
《詭說》的繁體寫法為「詭說」。
在古時候,「詭說」這個詞的寫法有時會稍有差異。例如,在《康熙字典》中,「詭」的寫法為「詭」,而「說」的寫法為「說」。
他用詭說來欺騙别人,使得所有人都相信他的謊言。
詭計、詭谲、詭秘、詭異
奇談、離奇
真實、正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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