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偷生。《呂氏春秋·貴生》:“ 子華子 曰:‘全生為上,虧生次之,死次之,迫生為下。’” 陳奇猷 集釋:“迫,偪也。六欲莫得其宜,又不得死,且在******之下而生,是謂之‘迫生’。” 明 何良俊 《四友齋叢說·詩二》:“全生以為上,迫生以為下。”
《漢語大詞典》中"迫生"一詞出自《莊子·讓王》篇,指受外力脅迫而違背本性的生存狀态。該詞由"迫"(壓迫)與"生"(生命)構成複合詞,原典記載:"迫生不若死",強調當生存需要屈從于非自願狀态時,其價值低于死亡。
《呂氏春秋·貴生》對此概念有延伸闡釋:"所謂迫生者,六欲莫得其宜也",指出當人的基本欲求無法正常實現時即構成"迫生"狀态。這種生存困境既包含物質層面的脅迫,也涉及精神自由的喪失。
在中國哲學體系中,"迫生"常與"全生""達生"等概念形成對照。如《淮南子·精神訓》所述:"迫生之人,冥性命之情",說明違背自然本性的生存方式會導緻對生命本質的認知蒙蔽。該術語在當代倫理學讨論中仍具現實意義,常被借喻現代社會的異化生存現象。
“迫生”是一個漢語詞彙,其核心含義為屈辱偷生,指在被迫或壓抑的狀态下勉強生存。以下是詳細解釋:
基本釋義
拼音為pò shēng,字面可拆解為“被迫生存”。根據《呂氏春秋·貴生》記載,古人将人生狀态分為四等:“全生為上,虧生次之,死次之,迫生為下”。其中“迫生”是最低層次,指六欲皆無法滿足,且需忍受勞役、侮辱等痛苦,甚至被認為“不如死亡”。
哲學與曆史背景
古人提出“六欲”(食欲、性欲、長壽、安逸、愉悅、尊榮),若這些基本需求均被剝奪,并被迫服從他人意志,即構成“迫生”。例如《呂氏春秋》提到“服勞役”和“受辱”是迫生的典型表現。
現代語境中的使用
該詞多用于描述因外界壓力(如社會、經濟、政治因素)而喪失自主選擇的生活狀态。例如:“被迫生子,活不成”(例句),或生産者被壟斷者壓榨的情境。
相關概念對比
文化關聯
西方哲學中“不自由,毋甯死”與“迫生不如死”的理念相通,均強調尊嚴和自由高于生存本身。
“迫生”不僅是一個描述生存狀态的詞彙,更蘊含對人性尊嚴的哲學思考,適用于分析曆史與當代社會中受壓迫群體的生存困境。
白額駒百裡才保護鳥不純常例到時得度靛花青颠隕調頭地下熱鬥朋兒輩腐腸負揭扞撫剛格膏鮮柺杖慣賊過惡花鑷呼吸道降升街巷兢兢戰戰就草據傲絶甘分少椐椐強強巨人拘士巨相蓮社連陰離參離愁利祿鸾隻鳳單魯般媢恨泥文濃妝豔裹排兒七貴三公窮妙穹壤阮屐商行升歌神乎其神十八般武藝侍衛官昙無位主屋獸遐被顯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