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亦作“觵責”。大加指責。 清 曾國藩 《歐陽府君墓志銘》:“其高第者,與之稽經講藝,兼及敕躬之道,成物之方。其不帥教,則訶求觵責,屏斥門牆之外。”
“觥責”在現代漢語中并非規範詞彙,該組合未收錄于《漢語大詞典》《現代漢語詞典》等權威辭書。從單字溯源角度分析:
觥(gōng)本義為古代青銅酒器,《說文解字》釋作“兕牛角可以飲者也”,引申指宴會中罰酒器具,如《詩經·周南》注疏“觥,罰爵也”。在成語“觥籌交錯”中保留此義。
責(zé)在《說文解字》中解為“求也”,本義是索取,後衍生出“要求”“責備”等含義,如《論語·衛靈公》有“躬自厚而薄責于人”的用法。
從構詞邏輯推測,“觥責”可能為現代生造詞,或為“攻讦”“诘責”等詞的誤寫。建議優先使用《現代漢語詞典》收錄的規範詞彙如“苛責”(釋義:過嚴地責備)或“诘責”(釋義:追問并責備),其釋義可參考商務印書館《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第739頁、第656頁。
觥責是一個漢語成語,讀作gōng zé,其含義和用法可通過以下方面解析:
基本含義
指集體或公開場合中對某人行為進行嚴厲批評。其中“觥”指古代飲酒用的大杯,象征群體聚集;“責”表示責備。該詞常被引申為當衆指責或多人共同批評的場景。
字源解析
典型用例
清代曾國藩在《歐陽府君墓志銘》中寫道:“其不帥教,則訶求觵責”,描述對不遵從教導者的公開斥責。
近義與使用場景
近義詞包括“衆口交責”“群起攻之”。該成語多用于正式文體或曆史叙述,現代語境中可形容會議、團體對某人的集體批評行為。
需要說明的是,該成語在現代漢語中使用頻率較低,常見于文學作品或曆史文獻中對群體性指責行為的描述。如需了解具體古籍用例,可參考、3、6等來源的引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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