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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節的意思、假節的詳細解釋

關鍵字:

假節的解釋

(1).假以符節,持節。古代使臣出行,持節為符信,故稱。《漢書·平帝紀》:“遣太僕 王惲 等八人置副,假節,分行天下,覽觀風俗。”

(2). 漢 末與 魏 晉 南北朝 時,掌地方軍政的官往往加使持節、持節或假節的稱號。使持節得誅殺中級以下官吏;持節得殺無官職的人;假節得殺犯軍令者。《後漢書·袁術傳》:“ 李傕 入 長安 ,欲結 術 為援,乃授以左将軍,假節,封 陽翟侯 。”《晉書·職官志》:“使持節得殺二千石以下;持節殺無官位人,若軍事,得與使持節同;假節唯軍事得殺犯軍令者。”《周書·泉企傳》:“ 孝昌 初,又加龍驤将軍、假節、防 洛州 别将,尋除 上洛郡 守。”至 隋 唐 時,持節、假節已有名無實,但仍通稱出任刺史、太守為假節。 唐 範摅 《雲溪友議》卷四:“及假節 邕交 ,道經 湘口 , 零陵 鄭太守史 與 京 同年,遠以酒樂相迓。”

(3).借用符節。《戰國策·燕策二》:“故假節於 魏王 ,而以身得察於 燕 。” 鮑彪 注:“時諸侯不通,出關則以節假之。”參見“ 符節 ”。

(4).虛僞的節操。《逸周書·官人》:“言行不類,終始相悖,外内不合,雖有假節見行,曰非成質者也。”

詞語分解

專業解析

"假節"是中國古代政治制度中的重要授權形式,指帝王将象征權力的符節臨時授予官員,使其在特定事務中代行皇權。該制度常見于漢代至魏晉時期,其内涵可從三方面解析:

一、制度本義與權力象征

"假"為"暫借"之意,"節"指以竹、金屬制成的符節,代表帝王權威。《漢語大詞典》釋為"臨時授以符節,賦予處置軍政事務之權"。《後漢書·百官志》記載,假節者在外可代行天子令,但無誅殺二千石以下官員的權限,需事後複命。

二、曆史演變與等級劃分

漢代假節主要用于軍事将領出征,如《資治通鑒·漢紀》載霍光"假節治兵于長安"。魏晉時期發展為三級授權制:假節(戰時專殺犯軍令者)、持節(專殺無官位者)、使節(可殺二千石以下官員),此制詳見于《晉書·職官志》。

三、行政實踐與權力邊界

假節官員在轄區内可調動軍隊、任免官吏,但不得幹預中央直屬機構事務。《周禮·秋官》鄭玄注強調"假節者權出于上,事訖皆須返節",說明其臨時性與皇權制約特性。唐代杜佑《通典》指出該制度本質是"以輕馭重"的中央集權手段。

參考來源:

  1. 漢語大詞典出版社《漢語大詞典》
  2. 司馬光《資治通鑒》中華書局點校本
  3. 房玄齡《晉書》中華書局二十四史校注本
  4. 鄭玄《周禮注》上海古籍出版社影印本

網絡擴展解釋

“假節”是中國古代政治制度中的特殊稱謂,在不同曆史階段具有多重含義,主要可分為以下四類:

一、符節使用(核心含義)

指皇帝授予臣子符節作為臨時權力象征,代表帝王行使職權。符節原為外交使臣的身份憑證,如《漢書·平帝紀》記載派遣使臣"假節"巡行天下。

二、軍政職銜(漢末至南北朝)

自漢末起成為地方軍政長官的加銜,按權限分為三級:

  1. 使持節:可誅殺二千石以下官員(相當于郡守級)
  2. 持節:可誅殺無官職者,軍事期間等同使持節
  3. 假節:僅軍事期間可處決違反軍令者 典型案例見《後漢書·袁術傳》李傕授袁術"左将軍,假節"。

三、曆史演變

四、特殊語境

偶指"虛僞的節操",屬文學引申義。

注:以上綜合漢典權威釋義(-2)及《後漢書》《晉書》等史料佐證(-9),建議查閱《中國曆代職官辭典》獲取更完整制度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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