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唐 代統領都知的樂官。 清 袁枚 《隨園隨筆·都都知都都統》:“樂工 李可及 官拜都都知,蓋因 僖宗 奏樂召都知三十人并進,無所統攝,乃别立都都知。”參見“ 都知 ”。
“都都知”是唐代宮廷内侍官職名,始設于唐玄宗時期,屬内侍省管轄,主要負責統領宦官事務及宮廷内部管理。《舊唐書·職官志》記載,内侍省下設“都知”“都都知”等職,其中“都都知”為宦官高級首領,品階高于普通都知,常由皇帝親信宦官擔任。
該官職名稱由“都”與“知”複合構成。“都”取“總管、統領”之義,《說文解字》釋“都”為“有先君之舊宗廟曰都”,引申為統攝事務;“知”表執掌、管理職能,符合唐代官職命名中“知某某事”的常見格式。兩字疊用強化了其總領宦官群體的職能特征。
在職責範疇上,據《唐六典》所述,都都知需監管宮殿門禁、傳達诏令、安排皇室起居等事務,同時負責内侍省人事調度。隨着晚唐宦官勢力擴張,此職逐漸成為實際掌控禁軍的重要職位,著名宦官仇士良、田令孜等均曾任此職。
需要注意的是,該職屬唐代特有官制,宋代以後隨着宦官機構改革而廢止。現代漢語中“都都知”僅作為曆史名詞存在,未衍生其他引申含義。
“都都知”是一個具有多重曆史含義的詞語,以下是綜合不同來源的詳細解釋:
唐代樂官
根據、、的記載,“都都知”是唐代宮廷中統領“都知”的樂官職位。例如,唐僖宗時期因樂工李可及需管理三十名都知樂官,特設此職以統一調度。
宋代宦官最高職
在宋代,“都都知”演變為宦官體系的最高官職,内侍晉升路徑為:小黃門→内侍黃門→逐級至都都知。
部分資料(如)提到“都都知”作為成語,形容對某事了如指掌,但此用法缺乏權威文獻佐證,可能與“都知”一詞混淆。
注:“都知”單獨使用時另有多種含義,如妓院班頭、教坊歌師、武官等(見、、),需結合具體語境區分。
建議進一步查閱《新五代史》《隨園隨筆》等古籍,或通過權威曆史詞典(如漢典、滬江詞典)驗證細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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