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沙工具箱
現在位置:月沙工具箱 > 學習工具 > 漢語詞典

公據的意思、公據的詳細解釋

關鍵字:

公據的解釋

(1).官府的憑據。 宋 蘇轼 《乞增修弓箭社條約狀》之一:“欲乞立定年限,每句當及三年,如無透漏及私罪情重者,委本縣令佐及捕盜官,保明申安撫司給與公據。”《元代白話碑集錄·一二三八年鳳翔長春觀公據碑》:“ 鳳翔 總管府公據。據全真道人 張志洞 等連狀告稱‘前去 磻溪谷 復建掌教 丘真人 古跡 長春觀 院宇,田地在手,别無憑驗,恐有磨障,乞給公據事’,奉總管鈞旨,照得:本人所告是實。” 明 沉德符 《野獲編·吏部一·四衙門遷客》:“近日吏部、翰林、科、道外謫者,皆不赴任,僅身至境上,移文索公據,歸而待遷。”

(2). 宋 代的一種官方鈔券。《宋史·食貨志下三》:“﹝ 高宗 紹興 ﹞二十九年,印公據、關子,付三路總領所: 淮西 、 湖廣 關子各八十萬緡, 淮東 公據四十萬緡,皆自十千至百千,凡五等。”

詞語分解

專業解析

公據是漢語中具有特定曆史背景的公文術語,其核心含義指古代官府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官方憑證或證明文件。以下從詞典釋義、曆史源流與應用場景進行詳細闡釋:


一、核心釋義

據《漢語大詞典》釋義,公據指“官家所給的憑據”,即由官方機構籤發,用以證明身份、資格、權利或已完成某項官方程式的文書。其性質類似于現代的許可證、執照或通行證,具有法定證明效力。來源:《漢語大詞典》(商務印書館,2012年)


二、曆史源流與文獻考證

  1. 宋代起源

    “公據”一詞最早見于宋代官方文書制度。據《宋史·食貨志》載,商人從事鹽、茶等專賣品貿易時,須持有官府籤發的“公據”作為合法運輸憑證,無據者以走私論處。此制為後世沿用,成為經濟管控的重要工具。來源:《宋史·食貨志》(中華書局點校本)

  2. 元代法律明載

    《元典章·戶部》明确規定:“諸色人戶典賣田宅,須赍公據赴官告驗”,即不動産交易需以公據為産權證明,凸顯其法律效力。來源:《元典章》(天津古籍出版社影印本)


三、應用場景分類

  1. 經濟領域

    • 貿易憑證:商人從事鹽、茶、礬等國家專賣品運輸時必備文件(如“茶引公據”)。
    • 稅收證明:完稅後官府開具的收訖憑證,避免重複征稅。來源:包偉民《宋代地方財政史研究》(上海古籍出版社)
  2. 民事權屬

    • 産權憑證:土地、房屋買賣過戶時,由官府核發的産權轉移公據。
    • 遺産分割:家族析産時,經官府公證的財産分割文書。來源:《名公書判清明集》(中華書局校注本)
  3. 身份通行

    • 度牒公據:僧道出家時由禮部頒發的身份證明。
    • 路引公據:跨區域出行所需的通行許可證。來源:黃正建《唐代衣食住行研究》(首都師範大學出版社)

四、文獻例證

《水浒傳》第六十二回:

“盧俊義取出張孔目辦下的公據,當廳押了公文帖,戴了紗帽,穿了官服,扮作官人模樣。”

此處“公據”指盧俊義為混入城門僞造的官方通行憑證,印證其作為身份文件的功能。來源:施耐庵《水浒傳》(人民文學出版社)


五、語義演變

現代漢語中,“公據”作為曆史詞已不再常用,其功能被“執照”“許可證”“公證書”等取代,但仍在研究古代法制、經濟史時作為專業術語出現。當代《辭源》釋其為“官方證明文件”,強調其曆史語境下的權威性。來源:《辭源》(第三版,商務印書館)

公據是中國古代行政與法律體系中不可或缺的官方憑證,貫穿經濟貿易、財産權屬、身份認證等多領域,集中反映了傳統社會“憑證行政”的管理邏輯。

網絡擴展解釋

“公據”是一個曆史詞彙,主要包含兩層含義,且在不同時期有不同的用途和背景:

一、官府的憑據

定義:指由官府出具的正式憑證,用于證明身份、權利或事務的合法性。
例子:

二、宋代的官方鈔券

定義:南宋時期發行的一種官方紙币或票據,主要用于財政流通和稅收管理。
背景:


提示:以上内容綜合了多個來源,若需進一步考證,可參考《宋史》相關章節或蘇轼、程俱等人的文集。

别人正在浏覽...

白挺杯酒戈矛迸擊筆帖搏風猜嫉慚吝嶒嶝饬修大陸性氣候疊遍對杯颿風沸反盈天佛人虙羲赙恤割恩斷義悍勇合音字毀撤胡樂霍曶鑒諒監臨刊補犂途龍盤氣急敗壞黥軍青蓼秋漢裙裾榕徑弱習如指諸掌三夏賞慰山南海北生禽適路豕虱輸家鼠須筆貼經通參通舊晚榮頑滞危言核論五本無常無名小卒吳沃堯銷勢邪虎邪涎徯後信而有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