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官署。 宋 洪邁 《容齋四筆·唐王府官猥下》:“ 寶曆 中, 瓊王 府長史 裴簡求 具狀言:‘諸王府本在 宣平坊 ,多年摧毀,後付莊宅使收管,遂為公局。’”
(2).舊時鄉鎮所設機構之一。 清 龍啟瑞 《大岡埠團練公局記》:“至 廣西 ……各府州縣吏薦紳先生,率其鄉之所屬,日從事於團練,而各村鎮關市,始有公局之設。”《二十年目睹之怪現狀》第五六回:“我們 廣東 地方,各鄉都設一個公局,公舉幾個紳士在局裡,遇了鄉人有甚麼争執等事,都由公局紳士議斷。”
“公局”是一個具有曆史語境的中文詞彙,其含義及用法可結合多源資料綜合解釋如下:
官署機構
指政府設立的官方機構,負責處理公共事務,如行政、司法等。例如宋代洪邁《容齋四筆》提到“諸王府……遂為公局”,表明其作為官方管理場所的性質。
舊時鄉鎮機構
清代在鄉鎮層面設立的公共事務機構,由地方士紳或官員管理,協助處理行政或地方事務,如團練(地方武裝)等。
“公局”強調公共事務的專門性,其具體職能因時代和地域而異。例如宋代側重官署屬性,清代則擴展至地方自治。
如需進一步查閱,可參考《容齋四筆》《大岡埠團練公局記》等文獻原文。
公局是一個由兩個部首組成的漢字,分别是“公”和“居”,拆分的部首分别是“立”和“屍”,其中“立”表示立起、立足,而“屍”則是表示人的形象。
根據筆畫的數量,“公局”這個詞共有11畫,其中“公”部有4畫,“居”部有7畫。
《公局》這個詞來自于《左傳·宣公二年》,指的是官署、機關。在封建社會中,“公”指的是官吏、官方,而“局”則表示機關、部門。
在繁體字中,“公局”保持了與簡體字相同的組合,沒有進行變化。
古時候漢字寫法與現在有所不同,但《公局》這個詞的寫法相對穩定。在甲骨文中,這個詞寫作“公”字和“居”字的組合。經曆了秦漢以後的篆書、隸書時期,“公”字保持了與現代字形相似的形态,而“居”字在演變過程中有一些細微的差别。
以下是一些《公局》的例句:
1. 他在市政府工作,負責公局的運轉。
2. 這是一間古老的公局,保存了許多曆史文物。
組詞:公事、公務、局長、局部、局限、局面。
近義詞:機關、機構、部門。
反義詞:個人、個體、非官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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