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官方文書。 唐 韓愈 《袁州申使狀》:“每奉公牒,牒尾故牒字,皆為謹牒字,有異於常。” 宋 曾慥 《高齋漫錄》:“一日在廳事,忽睹黃衣人若今之健步者,持公牒立庭下,公命左右皂隸承接。”《京本通俗小說·馮玉梅團圓》:“ 廣州 守将差指使 賀承信 ,捧了公牒到 封州 将領司投遞。” 清 袁枚 《隨園隨筆·金石》:“ 唐 法琬 法師碑,書者為左衛翊壹府翊衛 劉欽旦 。翊一府者,五府之一也。以壹代一, 唐 時公牒亦多用之。”
“公牒”是一個古代漢語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如下:
公牒(拼音:gōng dié,注音:ㄍㄨㄥ ㄉㄧㄝˊ)指官方文書,多用于古代公文往來。其中,“公”表示官方、公事,“牒”指文書或證件,合稱即指政府機構發布的正式文件。
詞源
曆史用例
“公牒”是古代官方使用的正式文書,常見于唐宋至明清時期的行政和司法場景。其名稱和用法體現了古代公文的規範性,與“私牒”(私人信件)形成對比。如需進一步了解具體文獻中的用例,可參考韓愈、曾慥等人的作品。
《公牒》是一個漢語詞語,表示由政府發布的公開文件或公告。它通常用來通知公衆、管理事務或公示某些事項。
《公牒》由兩個部首組成,左邊是“八”字旁,右邊是“片”字旁。它的總筆畫數為15。
《公牒》一詞最早出現在《史記·封禅書》中,用來指代古代封禅時所立的木牌。後來,它逐漸演變成指代政府官方發布的公告文件。
《公牒》的繁體字為「公牒」,整體結構和簡體字相同,隻是書寫形式略有差異。
在古代漢字中,寫作《公牒》的方式與現在的寫法基本相同。
1. 政府發布了一份《公牒》,告知居民拆除違規搭建的建築物。
2. 老師貼了一張《公牒》在班級公告欄上,通知學生參加運動會。
組詞:公告、牌子、公文、牌坊。
近義詞:通告、公示、布告、告示。
反義詞:私牒、私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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