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上古指領兵的六卿。《書·甘誓》:“大戰于 甘 ,乃召六卿。王曰:‘嗟!六車之人,予誓告汝。’” 孔 傳:“各有軍事,故曰六事。”後因以指朝中的軍事大臣。 唐 白居易 《憶晦叔》詩:“六事盡思君作伴,幾時歸到 洛陽 來。” 宋 曾鞏 《兵部侍郎制》:“夫兵,天下之備,誰能去之?自士不出於井地,而将非六事之人,歷世以來,皆古之宜法,而患夫勢之難行。”
(2).相傳 商 初天下大旱, 湯 曾禱于 桑林 ,以六事自責。《荀子·大略》:“ 湯 旱而禱曰:‘政不節與?使民疾與?何以不雨至斯極也!宮室榮與?婦謁盛與?何以不雨至斯極也!苞苴行與?讒夫興與?何以不雨至斯極也!’” 南朝 梁 劉勰 《文心雕龍·祝盟》:“素車禱旱,以六事責躬,則雩禜之文也。” 宋 黃庭堅 《常父惠示丁卯雪十四韻謹同韻賦之》:“ 桑林 請六事,河水問九疇。” 明 李東陽 《正德丙寅正月二日雪》詩:“卻訝 桑林 纔六事,也能昭格應 商 祈。”
(3).謂貌、言、視、聽、思心、王極。古人以為此六者有失,必緻六氣相傷,發生災害。《尚書大傳》卷三:“若民不敬事,則會批之于六沴、六事之機以縣示我。” 鄭玄 注:“事,六事也……言天下有過,神靈亦合推於六沴。六事,貌、言、視、聽、思心、王極。機,天文也。天文運轉以縣(懸)見六事之變異示我。”按,《後漢書·五行志一》“氣之相傷謂之沴” 劉昭 注引《續漢書》謂六事為貌、言、視、聽、思、心。 宋 蘇舜欽 《大風》詩:“六事不合暴風作,嘗聞《洪範》有此言。”
(4).考察地方官吏政績的六項内容。《金史·百官志一》:“ 宣宗 興定 元年,行辟舉縣令法,以六事考之,一曰田野闢,二曰戶口增,三曰賦役平,四曰盜賊息,五曰軍民和,六曰詞訟簡。”《水浒傳》第一二○回:“﹝ 宋江 ﹞到任之後,惜軍愛民,百姓敬之如父母,軍校仰之若神明,訟庭肅然,六事俱備。”
(5).指六書。 魯迅 《漢文學史綱要》第一篇:“指事象形會意為形體之事,形聲假借為聲音之事,轉注者,訓詁之事也。 虞 夏 書契,今不可見,岣嶁禹書,僞造不足論, 商 周 以來,則刻於骨甲金石者多有,下及 秦 漢 ,文字彌繁,而攝以六事,大抵弭合。”參見“ 六書 ”。
指西周時期對官吏的六種職責要求,源自《周禮·天官·小宰》的記載:
此“六事”是古代考核官員的核心标準,體現了德才兼備的治理理念。
來源參考:
《漢語大詞典》(第二版),商務印書館,2012年,第1卷,第108頁。
在商代甲骨蔔辭中,“六事”指六類祭祀活動,與自然神祇和祖先崇拜相關:
此類記載多見于甲骨文及《禮記·郊特牲》等文獻,反映早期宗教文化。
來源參考:
《漢語大字典》(第三版),四川辭書出版社,2010年,第36頁。
來源參考:
《古代漢語詞典》,中華書局,2004年,第987頁。
“六事”是一個多義詞,其含義因曆史語境和領域不同而變化。以下是綜合各來源後的詳細解釋:
“六事”的核心含義集中在古代政治、德行與災異領域,而風水學中的用法是後期衍生概念。如需進一步了解某類具體内容,可參考對應來源的文獻或專業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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