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足陌”的對稱。以不足實數一百而當百錢使用的錢。陌,通“ 百 ”。 晉 葛洪 《抱樸子·微旨》:“取人長錢,還人短陌。” 宋 樓鑰 《北行日錄上》:“有舊親事官,自言月得粟二鬥,錢二貫短陌,日供重役,不堪其勞。” 清 金和 《印子錢》詩:“或有短陌情近欺,計錢千九十有奇。”參閱 清 顧炎武 《日知錄·短陌》。
短陌是中國古代貨币流通中的特殊計量現象,指實際不足一百文的錢數仍按一百文計算使用。該制度起源于南北朝時期,常見于貨币貶值或商品交易需求激增的經濟環境。據《漢語大詞典》記載,短陌現象本質為“以不足實數的錢充作百錢行使”,例如南朝梁武帝普通四年(523年),政府曾推行“短陌錢”政策,規定“通用足陌錢,而民或私以九十為陌”。
從貨币史角度看,短陌制度與當時金屬貨币短缺直接相關。唐代房玄齡在《晉書·食貨志》中記載“錢既不多,由是稍以短陌行之”,揭示了該制度實為應對通貨緊縮的權宜之計。宋元時期短陌比率持續擴大,據《宋史·食貨志》記載,太平興國年間(976-984年)出現“七十七錢為陌”的流通慣例。
該詞彙在現代漢語中已罕用,但在研究古代經濟史時仍具重要學術價值。需要特别說明的是,短陌與“省陌”存在制度差異,前者側重民間自發形成的交易規則,後者多指官方制定的貨币折算标準。
“短陌”是中國古代經濟術語,指以不足一百錢作為一百錢使用的現象,以下是詳細解釋:
基本定義
短陌是“足陌”的對稱,即實際錢數不足一百,但在流通中按一百錢計算。例如,實際支付90錢卻記為100錢,其中“陌”通“百”()。
曆史背景與文獻記載
經濟影響
短陌本質是貨币貶值或通貨膨脹的表現,可能導緻市場交易混亂。例如清代金和《印子錢》詩中描述的“短陌情近欺”,揭示了民間借貸中的欺詐行為()。
補充說明
如需進一步了解具體朝代案例,可參考《日知錄》等曆史文獻(來源:、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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