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宮中的侍女。《漢書·丙吉傳》:“是時,掖庭宮婢 則 令民夫上書,自陳嘗有阿保之功。” 唐 元稹 《上陽白發人》詩:“十中有一得更衣,永配深宮作宮婢。” 明 沉德符 《野獲編·徵夢·儀銘袁宗臯》:“ 世宗 憐 宗臯 老,賜以宮婢六人。”
宮婢是漢語中具有特定曆史内涵的複合詞,指古代宮廷中從事雜役、侍奉主子的女性仆從。其含義可從以下角度解析:
詞語結構分析
“宮”指帝王居所,如《說文解字》釋“宮,室也”,特指皇室建築群;“婢”指女仆,《禮記·内則》載“婢,女之卑者也”,強調身份卑微。二者組合構成“宮婢”,專指服務于皇宮的女性仆役。
曆史沿革與職能分類
據《中國曆代職官辭典》記載,宮婢最早見于周代宮廷制度,至漢唐時期形成完備管理體系。其職能分為三類:
社會地位與法律身份
宮婢屬“賤籍”階層,據《大明律》規定,“宮婢逃亡者,杖一百,遞解還宮”,人身自由受嚴格限制。其來源主要包括戰俘家屬、罪臣女眷及民間征選,清代《内務府則例》載“選内務府包衣女子充宮婢”。
文獻例證
該詞多見于正史與典章制度文獻,如《舊唐書·職官志》“宮婢六十人掌供寝饋”,《清史稿·後妃列傳》“宮婢李氏侍慈禧盥沐”。現代漢語中,該詞僅用于曆史語境,不再具備現實指稱功能。
“宮婢”是漢語詞彙,其含義可從以下方面綜合解析:
一、基本定義
指宮中的侍女,即古代宮廷中從事雜役、侍奉主子的女性仆從。她們地位低下,沒有人身自由,完全依附于皇室成員。
二、曆史背景與文獻用例
三、引申含義
該詞常被用作比喻,形容喪失自主權、任人操控的群體或個人。例如現代語境中,可隱喻職場或家庭中受壓迫、無力反抗的弱勢者。
四、相關文化現象
宮婢制度是古代階級社會的縮影,其存在反映了封建王朝的等級森嚴與性别壓迫,成為文學作品中批判封建禮教的重要意象(如詩歌、史書記載)。
如需進一步了解具體文獻案例,可參考《漢書》、元稹詩集等古籍,或查閱、3、5等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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