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同黨之人。《公羊傳·宣公十一年》:“納 公孫甯 、 儀行父 于 陳 。此皆大夫也,其言納何?納公黨與也。”《新唐書·張廷珪傳》:“ 張易之 誅,議窮治黨與。” 鄒魯 《雲南光複》:“哥老會首 餘占标 ,不密其事,為 滇 吏偵知,被獲梟首,黨與遂散。”
“黨與”是一個漢語詞彙,具體解釋如下:
指同黨之人,即同一政治派系、利益集團或結黨營私的群體成員。該詞多用于古代文獻或曆史語境中,通常帶有貶義色彩,強調群體内部的利益聯結。
與“黨與”相關的詞語包括“詞不達意”“促膝談心”等,但關聯性較弱。
《黨與》是一個漢字詞語,意思是指黨派的合并或結盟。
《黨與》的部首是黑,筆畫數為19畫。
《黨與》的出處是《世語外篇》這本書中,用來形容黨派的合并。
《黨與》是簡體字,其繁體字為「黨與」。
古時候,「黨與」的寫法與現代一樣,沒有明顯變化。
他們兩個黨派之間進行了《黨與》,增強了彼此的實力。
與其他詞語結合使用時,可以組成一些詞語,如:黨與黨、合黨與黨。
與《黨與》意思比較相近的詞語有:合黨、結盟。
《黨與》的反義詞可以是:分黨、分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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