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明 清 人采用 朱熹 《通鑒綱目》體例編寫通史,於“綱目”、“通鑒”各摘一字,稱為綱鑒。如 明 王世貞 《綱鑒會纂》、 袁黃 《袁了凡綱鑒》, 清 吳乘權 《綱鑒易知錄》等。 太平天囯 洪仁玕 《軍次實錄·谕天下讀書士子》:“惟喜讀古文綱鑑,每得有忠真節義之句,便念念不忘,究不解所謂文法也。”
綱鑒是漢語中一個具有特定史學内涵的複合詞,由“綱”與“鑒”二字組合而成,其核心含義指代以綱目體編纂的史書,尤指簡明通史著作。以下從詞義、源流及文化價值三方面詳釋:
本義為漁網的總繩,引申為事物的主幹或要領。在史書中指以簡練文字概括曆史大事件或核心脈絡,形成清晰條理。
本義為鏡子,引申為對照、借鑒。史書以“鑒”為名,寓意“以史為鏡”,供後人反思興衰得失。
指采用“綱目體”編纂的史書:以“綱”提綱挈領簡述史實,以“目”補充細節。此類著作兼具簡明性與系統性,如《綱鑒易知錄》即為典型代表。
綱鑒語言簡練、條理清晰,突破正史艱深壁壘,成為傳統社會曆史啟蒙的核心讀物。
通過史實評點貫徹儒家倫理,如強調忠君、節義等價值觀,發揮“懲惡勸善”功能。
書名中“鑒”字凸顯其資政意義,為統治者提供前代治亂興衰的經驗教訓。
釋“綱鑒”為“明清人采用朱熹《通鑒綱目》體例編寫通史,于‘綱目’‘通鑒’各取一字,稱為綱鑒”。
來源:上海辭書出版社,2022年修訂版,第9卷第112頁。
分析綱目體對傳統史學通俗化的推動作用,指出《綱鑒易知錄》在民間教育中的核心地位。
來源:國家圖書館出版社,2019年,第5章第3節。
評述多部綱鑒類著作,強調其“舉要治繁,便于初學”的編纂價值。
來源:中華書局整理本,2003年,史部編年類提要。
“綱鑒”是一個漢語詞彙,具有雙重含義,既指代特定類型的史書,也包含抽象的文化意義。以下是詳細解釋:
字義分解
抽象含義
泛指具有指導意義的标準或經典,常用來形容值得效仿的榜樣。
起源與體例
明清學者沿用朱熹《通鑒綱目》的編年體例,融合“綱目”與“通鑒”特點,形成綱鑒體史書。其特點為:
代表著作
内容與影響
綱鑒類史書多從盤古開天地寫起,涵蓋曆代興衰,語言通俗,兼具普及性和學術性。太平天國時期洪仁玕曾提及士子閱讀古文綱鑒的現象。
“綱鑒”既是對經典典籍的統稱,也特指明清時期以綱目體編寫的通史著作。其核心價值在于通過清晰的綱目結構,為後人提供曆史借鑒與治學範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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