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幹薪。《二十年目睹之怪現狀》第三九回:“在這裡擺個攤,終不是事,不如到小號去,奉屈幾時,就同乾俸一般。”參見“ 乾薪 ”。
幹俸是漢語詞彙中具有特定曆史含義的複合詞,其核心釋義可從以下四個角度解析:
一、基本釋義 幹俸指舊時不實際參與事務卻領取的固定薪金,相當于現代語境中的"挂名薪酬"。《漢語大詞典》将其定義為"隻挂名不做事而領取的薪金",該釋義源自古代職官制度中"幹請俸給"的特殊現象。
二、語源分析 該詞由"幹"與"俸"組合而成。"幹"取"求取"之意(《說文解字》釋為"犯也",引申為求取),"俸"指官吏薪給(《玉篇》注"俸祿也")。二字連用始見于明代文獻,特指通過私人關系謀取的虛職收入。
三、用法特征 在具體使用中多含貶義,如《二十年目睹之怪現狀》第三十九回:"這班鹽商,明明是鹽販子,裡面卻有做過侍郎、巡撫的,也有做過督學的,幹俸每月七八兩的。"(引自《漢語大詞典》例句庫。其近義詞包括"幹薪""空俸"等。
四、相關制度 該詞與明清時期的"捐納制度"密切相關,據《中國曆代官制大辭典》記載,部分虛職允許通過錢財換取挂名資格,從而形成制度化的幹俸現象。此類官職雖無實權,但可享相應品級的禮儀待遇。
“幹俸”是一個漢語詞彙,其核心含義為“幹薪”,即挂名不實際工作而領取的薪俸。以下是詳細解釋:
《二十年目睹之怪現狀》第三九回提到:
“在這裡擺個攤,終不是事,不如到小號去,奉屈幾時,就同乾俸一般。”
此處“乾俸”即“幹俸”,指挂名領薪。
現代用法示例:
如需進一步了解,可參考《二十年目睹之怪現狀》原文或漢典等權威辭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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