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篇運用“比”的表現手法寫成的詩歌,叫“比體”。比體詩表面上說的是一件事,而暗裡卻指另一件事。 清 洪亮吉 《北江詩話》卷一:“及 玉谿生 《錦瑟》一篇,皆比體也。”《二十年目睹之怪現狀》第八回:“古人作詩,本來有個比體,我何妨借件别事,也作個比體詩呢。”
比體是漢語中具有雙重含義的術語,主要分為修辭學範疇的比喻辭格和古代詩歌分類中的比體詩。其核心特征是通過“以此喻彼”的方式表達内容,具體釋義如下:
指整個語段或篇章以比喻手法構建,表面描述一事物,實則暗喻另一相關事物。其特點包括:
整體性比喻
不局限于單個詞語的比喻,而是通篇以喻體代本體。例如《詩經·碩鼠》以“貪食之鼠”喻指剝削者,全篇未直言本體,卻通過喻體傳遞批判意圖。
來源:《漢語大詞典》(第6卷)比喻類辭格釋義
隱晦表達
通過象征、借代等手法間接表意,需結合語境解讀深層含義。如屈原《離騷》以“香草美人”喻忠臣賢士,形成系統的隱喻體系。
來源:陳望道《修辭學發凡》比喻分類章節
特指《詩經》“六義”中“比”的延伸體裁,與“賦體”“興體”并列:
托物言志
全詩借具體物象寄托思想情感,如唐代黃巢《不第後賦菊》以菊花喻革命意志。
來源:朱熹《詩集傳》對“比”體的注解
結構特征
避免直抒胸臆,通過意象關聯本體與喻體。如漢樂府《枯魚過河泣》以魚泣喻人生困境。
來源:劉勰《文心雕龍·比興》
當代語言學中,“比體”更側重修辭功能,需區别于“比拟”“象征”等手法:
來源:王希傑《漢語修辭學》比喻系統分類
權威參考文獻
“比體”是中國古典詩歌中的一種特殊文體,其核心特征是通過通篇運用比喻手法(即“比”)來表達深層含義。以下是詳細解釋:
定義與特征
比體詩表面叙述一件事,實則暗指另一件事。這種手法使詩歌具有雙關性,如李商隱的《錦瑟》被清代洪亮吉視為典型比體詩。
表現手法
• 通篇比喻:不同于局部比喻,比體要求全詩保持比喻結構。
• 隱晦表意:如《詩經》中常以自然現象隱喻人事,需結合背景解讀深層含義。
曆史例證
清代《北江詩話》和小說《二十年目睹之怪現狀》均提到比體詩的存在,印證其文學傳統。
相關概念辨析
需注意與“排比體”區分:排比體強調句式結構重複(如《木蘭辭》),而比體側重比喻的象征性。
擴展閱讀:劉勰《文心雕龍》中“比類雖繁,以至切為貴”對比喻手法的讨論,可深化對比體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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