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屍的意思、暴屍的詳細解釋
暴屍的解釋
見“ 暴屍 ”。
亦作“ 暴屍 ”。暴露屍骸。 漢 桓寬 《鹽鐵論·論勇》:“﹝ 聶政 ﹞功成求得,退自刑於朝,暴屍於市。”《後漢書·五行志一》:“ 固 ( 李固 )是日幽斃于獄,暴屍道路。” 陳登科 肖馬 《破壁記》第十章:“這個小流氓和老流氓一道去見閻王,暴屍黃沙了。”
詞語分解
- 暴的解釋 暴 à 強大而突然來的,又猛又急的:暴雷。暴病。 * 。暴力。暴漲。暴發。風暴。暴風驟雨(亦喻聲勢浩大、發展迅猛的群衆運動)。 過分急躁的,容易沖擊的:脾氣暴躁。暴跳如雷。 兇惡殘酷的:兇暴。暴虐。暴君
- 屍的解釋 屍 ī 死人的身體:屍體。屍骸。僵屍。借屍還魂。 〔屍位〕空占着職位而不做事,如“屍屍素餐,“屍屍誤國”。 古代祭祀時,代表死者受祭的人。 筆畫數:; 部首:屍; 筆順編號:
專業解析
暴屍(bào shī)指将死者屍體暴露在外,不予收殓安葬的行為或狀态。這一詞彙蘊含強烈的負面情感色彩,多用于描述非正常死亡後的凄慘景象或刻意施加的懲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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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義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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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内涵與曆史背景
古代中國視“死者為大”,入土為安是基本倫理。暴屍行為多與以下場景關聯:
- 刑罰:如枭首示衆、棄市等酷刑,通過公開屍體震懾民衆(如《史記》載商鞅“車裂以徇”後暴屍)。
- 戰争與災難:戰亂或瘟疫後無人收殓的遺體(如杜甫《兵車行》“古來白骨無人收”)。
- 道德批判:引申為對惡行的詛咒,如“暴屍街頭”暗喻罪有應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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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代用法與引申義
當代語境中,“暴屍”除字面意義外,亦用于:
- 文學隱喻:象征尊嚴剝奪或社會冷漠(如小說中“英雄暴屍荒野”強化悲劇色彩)。
- 法律術語:刑法中“侮辱屍體罪”涵蓋故意暴屍行為(《刑法》第302條)。
- 公衆事件描述:媒體報道偶見“無名屍長期暴露”等表述,呼籲社會關注。
權威參考來源
- 《漢語大詞典》(第二版):定義“暴屍”為“暴露屍骸,未得安葬”,引《後漢書》例證。
- 《古代漢語詞典》:釋“暴”為“顯露”,“屍”為“屍體”,強調其刑罰與道德屬性。
- 中國社會科學院語言研究所《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收錄“暴屍”詞條,注明“多指非正常死亡後的慘狀”。
(注:因未搜索到可引用的線上詞典網頁鍊接,以上來源依據經典辭書内容,建議讀者查閱紙質版或權威數據庫核實。)
網絡擴展解釋
“暴屍”是一個漢語詞彙,其核心含義是将死者屍體暴露于公共場所,以示懲罰或警示,通常伴隨禁止收殓的強制要求。以下是綜合多來源的詳細解釋:
1.基本定義
- 源自古代刑罰或報複性行為,通過公開暴露屍體達到懲戒目的,常見于對罪人或政敵的處置。例如東漢時期董卓被“暴屍于市”,屍體油脂滲入地面(《後漢書》記載)。
2.曆史文獻中的用例
- 《鹽鐵論·論勇》:記載刺客聶政完成任務後自殘并“暴屍于市”,體現古代俠士文化中的極端行為。
- 《後漢書·五行志》:東漢名臣李固含冤入獄身亡後“暴屍道路”,反映政治鬥争的殘酷性。
3.社會功能與文化意義
- 震懾作用:通過公開屍體警示他人,強化法律或道德約束(如清代對起義者暴屍示衆)。
- 身份否定:剝奪死者安葬權利,象征對其生前身份的徹底否定(常見于政權更疊時對前朝重臣的處置)。
4.現代語境延伸
- 在文學作品中(如陳登科《破壁記》),該詞可隱喻對惡勢力的徹底消滅。
- 當代已無實際暴屍刑罰,但“暴屍荒野”等成語仍用于形容慘烈結局。
注意:
此行為涉及暴力内容,現代社會中相關做法已被法律禁止,相關讨論需置于曆史或文學研究框架内。如需具體案例考證,建議查閱《漢書》《鹽鐵論》等原始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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