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謂歪曲颠倒。 晉 袁宏 《後漢紀·質帝紀》:“今反越津逾序,以大事小,以明事闇,從其過言,隨其失行,天下之事受其枉戾。”
“枉戾”是一個漢語詞語,讀音為wǎng lì,其含義在不同語境中有以下兩種解釋:
言行失當,無理取鬧
指人的行為或言語不合情理、任性妄為,常帶有不顧事實和道理的特點。例如批評他人無理取鬧,或自嘲自身行為不當。
歪曲颠倒
在古籍中多指對事實或規則的扭曲、颠倒,如晉代袁宏《後漢紀》中“天下之事受其枉戾”即表達此意。
該詞在現代使用頻率較低,多出現在書面語或成語中。若需進一步了解,可參考《漢語大詞典》或古籍注解。
《枉戾》是一個常用的漢字詞語,意指冤屈、委屈。描述一個人受到不公正待遇,無辜遭受冤屈。
《枉戾》由木字旁和戾字旁組成。
木字旁(木字部首)是一個常見的漢字部首,表示與木、樹木相關的事物。戾字旁(戾字部首)是一個次常用漢字部首,表示違背、執拗。
《枉戾》一共由8個筆畫組成:木字旁3畫,戾字旁5畫。
《枉戾》屬于漢字詞語,來源于古代漢語。其意義衍生自《論語·子路》中的一句話:“君子有終,小人有早晚。雖然枉戾,忍而不言。”
《枉戾》的繁體字為「枉戾」,拼音為wǎng lì。
古代漢字的寫法因時代演變而有所變化,古時《枉戾》的寫法為「枉戾」,與現代寫法相同。
1. 他受到了不公正的對待,心中充滿了枉戾之情。
2. 面對冤屈,他選擇了忍耐,沒有抱怨一句枉戾之言。
1. 枉然:形容徒勞、白費。
2. 枉費:形容白白浪費了心力、精力。
近義詞:冤枉、委屈、不公、不平。
反義詞:公正、合理、平等、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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