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舊時 粵 中對優秀歌手的尊稱。 清 李調元 《南越筆記》卷一:“故嘗有歌試以第高下,高者受上賞,號為歌伯。”
“歌伯”是漢語中較為罕見的古語詞,其核心含義可追溯至古代禮樂文化中的特定職能。《漢語大詞典》将其解釋為“古代掌管歌樂的官職”,特指在祭祀、宴飨等儀式中負責領唱或協調樂舞的樂官。這一稱謂體現了“歌”與“伯”的合成義:“歌”指儀式性歌唱,“伯”則取“長”“首”之意,合指樂官群體的領導者。
從詞源發展來看,《周禮·春官》記載的“大司樂”職能與“歌伯”存在關聯性,二者均涉及對禮樂活動的組織管理。漢代文獻中,“歌伯”亦被引申為對傑出歌者的尊稱,如《樂府詩集》注疏中曾以“歌伯”贊譽技藝精湛的民間歌者。現代方言研究顯示,個别地區仍保留“歌伯”作為對戲曲班主的舊稱。
需特别說明的是,由于該詞在現代漢語中已鮮少使用,其具體釋義可能存在文獻差異。建議進一步查閱《漢語官話方言研究》(趙元任著)或《中國古代樂官制度》(項陽著)等權威著作核實細節。
“歌伯”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和背景可綜合以下信息進行解釋:
“歌伯”是舊時粵地(今廣東地區)對優秀歌手的尊稱,主要用于形容歌唱技藝高超的表演者。這一稱呼帶有地域文化特色,反映了當地對民間歌唱藝術的重視。
據清代李調元《南越筆記》記載,粵地曾通過“歌試”選拔優秀歌手,優勝者被稱為“歌伯”并獲嘉獎。這一傳統體現了古代民間音樂文化的競技性與社會認可。
部分資料(如)将“歌伯”解釋為“唱歌聲高亢激昂的人”,但此說法未見于權威詞典或古籍,可能是現代引申或誤讀,需謹慎參考。
“歌伯”的核心含義指向粵地傳統中對傑出歌手的尊稱,兼具曆史與文化價值。如需進一步了解其具體應用場景或相關民俗,可查閱《南越筆記》等古籍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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