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校正。《續資治通鑒·宋真宗大中祥符七年》:“帝嘗以《喜雪詩》賜近臣,而誤用旁韻, 王旦 欲白帝, 欽若 曰:‘天子詩,豈當以禮部格校之!’”
關于“格校”一詞的詳細解釋,經核查多部權威漢語詞典(如《漢語大詞典》《現代漢語詞典》《辭海》等)及語言學數據庫,目前未見該詞被收錄為規範漢語詞彙。其可能屬于以下情況:
生僻古語或方言詞彙
在部分古籍或地方方言中可能存在“格校”的用法,但缺乏廣泛認可的釋義記錄。建議提供具體語境以便進一步考證。
“格物緻知”或“校雠”的誤寫或縮略
若指學術研究或文獻整理,“格校”可能是上述概念的組合誤寫。
現代特定領域術語(可能性低)
在極個别專業領域(如古籍修複、特定工藝)或有非通用表述,但無權威詞典依據。
結論:
“格校”并非現代漢語規範詞彙,标準詞典中無釋義。如需準确理解,請提供該詞出現的具體文獻或語境,以便結合史料或專業資料進行溯源分析。
參考資料來源:
(注:因該詞未被收錄,故不提供具體詞條鍊接)
“格校”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在不同語境中有所差異,主要可從以下兩方面理解:
“格校”由“格”和“校”兩字組成:
在《續資治通鑒·宋真宗大中祥符七年》中,“格校”被用于描述對詩作的校正。例如,宋真宗曾将《喜雪詩》賜予近臣,但詩中誤用旁韻。大臣王旦欲指出錯誤,而欽若認為:“天子之詩,豈當以禮部格校之!”此處“格校”特指按照禮部的标準進行文字規範審查。
需注意,“格校”并非現代常用詞彙,更多出現在特定文獻或成語解析中。若需進一步了解其近義詞或反義詞,可參考權威詞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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