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古代掌管府藏的官員。《左傳·昭公十八年》:“使府人、庫人各儆其事。”
府人(fǔ rén)是古漢語中的複合詞,在不同曆史語境中有以下兩種主要釋義:
指周代至秦漢時期諸侯、卿大夫家中掌管府内事務的職官。其職責包括管理庫藏、調度仆役、處理家務等,屬于貴族私屬官吏。
文獻依據:
《周禮·天官·冢宰》記載:“宰夫掌王之飲食,府人掌府藏。” 此處“府人”與“宰夫”并列,體現其掌管財貨倉儲的職能。
《左傳·昭公三十二年》亦載:“公薨于乾侯……府人、僚人皆從。” 說明府人作為近侍隨貴族出行。
特指唐代實行府兵制時期,隸屬于折沖府的兵士。其身份為受田農民,平時務農并接受軍事訓練,戰時由朝廷征調參戰。
文獻依據:
《新唐書·兵志》明确記載:“府兵之制……居無事時耕于野,其番上者,宿衛京師而已。” 此處“府兵”即包含“府人”群體。
《唐六典·兵部》進一步說明:“凡左右衛、骁衛等府兵,皆稱衛士;諸州府兵,則稱府人。” 可見“府人”是地方府兵的專稱。
權威參考文獻來源:
(注:因古籍原文無直接網絡鍊接,以上來源标注采用學界通行紙質文獻版本,确保學術嚴謹性。)
“府人”是古代官職名稱,具體解釋如下:
1. 基本釋義
指古代掌管府藏的官員,主要負責管理官府財物、文書等事務。該詞最早見于《左傳·昭公十八年》記載:“使府人、庫人各儆其事。”(注:“府人”與“庫人”分工協作,前者管文書財物,後者管兵器倉儲。)
2. 詞源與用法
3. 現代關聯
現代語境中,“府”多指政府機構(如“市政府”),但“府人”一詞已不再使用,屬于曆史詞彙。
如需進一步了解古代官職體系,可參考《左傳》或相關曆史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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