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治理人民。《書·微子之命》:“皇天眷佑,誕受厥命,撫民以寬,除其邪虐。”《漢書·平帝紀》:“蓋聞帝王以德撫民,其次親親以相及也。”《清史稿·克勤郡王嶽托傳》:“今天與我 大淩河 ,正欲使天下知我善撫民也。”
撫民,漢語複合詞,由“撫”與“民”二字構成,本義指統治者或管理者以仁政手段安定百姓。該詞最早見于先秦典籍,如《尚書·泰誓》載“撫民以寬”,意為用寬厚政策使民衆安居樂業。現代漢語中多用于描述社會治理中的親民舉措。
字義分解
“撫”在《漢語大詞典》中解釋為“用手輕按,引申為安撫、體恤”《漢典》),《說文解字》注其形聲字結構,從手無聲,本義為撫摩。“民”指代百姓群體,《爾雅·釋诂》稱“民,衆也”,在甲骨文中象形為被刺目之奴,後演變為平民統稱。
曆史語義演變
先秦文獻中,“撫民”多與治國策略關聯。如《左傳·宣公十二年》載“撫民不倦”,強調執政者需持續施行仁政。漢代賈誼《新書》提出“撫民以信”,突顯誠信在治理中的重要性《中國哲學書電子化計劃》)。至明清時期,該詞擴展至地方官吏治理範疇,《明史·職官志》規定知府需“撫民勸農”。
現代應用範疇
在《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中,“撫民”被定義為“安撫民衆,特指政府實施惠民政策”《商務印書館》)。當代語料庫顯示,該詞常見于政策文件及社會治理研究領域,如“精準扶貧是新時代撫民之舉”等表述。
“撫民”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可從多個角度解析,綜合搜索結果中的權威信息如下:
“撫民”指治理人民或安撫、關懷百姓,強調統治者對民衆的責任與仁政。該詞由“撫”(安撫、治理)和“民”(人民)組成,常見于古代政治語境。
治理之義
源自《尚書·微子之命》:“撫民以寬,除其邪虐”,意為以寬厚政策治理百姓,消除暴虐。類似表述在《漢書·平帝紀》中也有體現:“帝王以德撫民”。
安撫之義
部分文獻強調“撫”的關懷屬性,如提到“關心、照顧人民,使人民感到安慰和滿意”,體現統治者對民生的重視。
如需進一步了解具體文獻或曆史案例,可參考《尚書》《漢書》等典籍,或通過查字典類平台獲取擴展釋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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