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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辨的意思、服辨的詳細解釋

關鍵字:

服辨的解釋

見“ 服辯 ”。

詞語分解

專業解析

服辨(fú biàn)是中國古代司法制度中的特定術語,指罪犯在認罪後籤署的書面供狀,表明對判決結果無異議。其核心含義包含以下三層:

一、司法程式中的認罪文書

在唐代至清代的司法體系中,“服辨”是審判終結的關鍵環節。犯人當堂認罪後,需親筆或畫押籤署書面文件,聲明“所斷無枉,甘心服辨”,即承認罪行屬實且接受判決結果。此文書作為結案依據存入卷宗,标志案件審理終結。若犯人拒絕籤署,案件則需重新核查。

二、文書形式與法律效力

服辨需包含三項要素:

  1. 罪名确認:明确所犯罪行;
  2. 刑罰認可:聲明對判決無異議;
  3. 責任承擔:自願承擔法律後果。 該文書具有法定證明力,《唐律疏議·斷獄律》規定:“獄結竟……取囚服辨”,若犯人翻供,需以服辨為複審依據。

三、制度演變與曆史意義

該制度始于唐代,明清時期發展為“服狀”或“甘結”。其設計初衷在于保障司法公正,通過書面确認減少冤濫,但實踐中也存在刑訊逼供下被迫籤署的情況。法史學者指出,服辨體現了古代“罪從供定”的審判原則,是研究中國傳統司法文化的重要标本。


權威參考來源:

  1. 《唐律疏議·卷二十九·斷獄》中華書局點校本
  2. 《辭源》(商務印書館)"服辨"詞條釋義
  3. 霍存福《唐律輯考》(吉林大學出版社)第四章司法程式考
  4. 中國哲學書電子化計劃《唐律疏議》原典數據庫(需訂閱訪問)
  5. 國家圖書館“中華古籍資源庫”明清判牍文獻(檢索"服狀")

(注:古籍原文鍊接因權限限制未直接标注,可通過标注的典籍名稱及章節定位原文。)

網絡擴展解釋

“服辨”(亦作“服辯”)是中國古代法律術語,指囚犯對判決的認罪供狀或書面确認文件。以下為詳細解釋:

  1. 基本定義
    該詞源自《唐律疏議·斷獄》,指司法機關在案件審結後,要求囚犯及其家屬籤署的認罪文書。若囚犯不服判決,可提出申訴重新審理。

  2. 法律依據

    • 唐代規定:《唐律疏議》明确要求“徒以上”刑罰需取“服辨”,确保司法程式的透明性。
    • 清代延續:《清會典事例》沿用此制,要求對判決結果進行書面确認。
  3. 文學例證
    魯迅《孔乙己》中,主人公被迫寫服辯并遭毒打的情節,反映了舊時司法制度的壓迫性。

  4. 其他用法辨析
    部分現代資料将其解釋為成語,如“服從辨别”(按标準辨别)或“認可對方觀點”,但此類用法缺乏古籍支撐,可能為引申義或誤傳。

注意:該詞主要用于法律史研究及古典文獻分析,現代語境下已無實際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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