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以故事相隸屬。謂引用典故。《南史·王谌傳》:“ 諶 從叔 摛 ,以博學見知。尚書令 王儉 嘗集才學之士,總校虛實,類物隸之,謂之隸事,自此始也。 儉 嘗使賓客隸事多者賞之,事皆窮。” 清 袁枚 《隨園詩話補遺》卷一:“其隸事、不隸事,作詩者不自知,讀詩者亦不知:方可謂之真詩。” 王國維 《人間詞話》卷上:“人能于詩詞中不為美刺投贈之篇,不使隸事之句,不用粉飾之字,則于此道已過半矣。”
隸事(lì shì)是漢語中的古典詞彙,主要含義指引用典故、援引史實或前人詩文,常見于古代文學創作與評論中。其核心在于通過征引典故增強文意深度,體現學識積累與修辭技巧。以下從詞源、用法及權威文獻角度解析:
本義溯源
“隸”原指附屬、歸屬,“事”指典故或史實。合稱“隸事”即将典故納入文章,使其服務于主題表達。如南朝文學批評強調“文章當以意為主,以氣為輔,以隸事為末”(《文心雕龍》思想延伸),體現其對修辭的輔助地位。
文學應用
在骈文、詩詞創作中,“隸事”是重要手法。例如清代學者趙翼評蘇轼詩:“才思橫溢,觸處生春,隸事精切,渾然天成”(《瓯北詩話》),指其典故運用貼切自然。
據《漢語大詞典》釋:
隸事:引用典故。清袁枚《隨園詩話》:“作詩隸事,須如鹽着水中,但存其味,不見其形。”
來源:《漢語大詞典》(第二版),上海辭書出版社,2021年。
王力《古漢語常用字字典》補充:
“隸”通“捃”,取拾之義;“隸事”即采撷典故以成文。
來源:王力《古漢語常用字字典》,商務印書館,2016年。
在當代語境中,“隸事”一詞雖罕用于口語,但仍見于古典文學研究,如:
“王國維《人間詞話》評辛棄疾詞‘隸事雖多,然皆胸中流出’,謂其典故化用無斧鑿痕。”
來源:袁行霈《中國文學史》,高等教育出版社,2014年。
學者錢锺書在《談藝錄》中強調:
“隸事非堆砌故實,貴在‘事如己出’,使典與意合,若水中着鹽,飲水乃知鹽味。”
來源:錢锺書《談藝錄》,生活·讀書·新知三聯書店,2001年。
結語
“隸事”作為漢語特有的修辭概念,承載了傳統文化中對學識與文采的雙重追求。其價值不僅在于典故引用本身,更在于如何通過“隸事”實現“意”與“事”的融合,這一理念至今影響深遠。
“隸事”是漢語中的一個古語詞彙,其核心含義為引用典故,常見于文學創作或學術讨論中。以下是綜合多個來源的詳細解釋:
“隸事”指在詩文創作中通過引用曆史故事或典籍來增強表達效果的手法,即“以故事相隸屬”。該詞由“隸”(隸屬、關聯)和“事”(典故、事件)構成,強調将典故融入文本的邏輯關聯性。
多用于古典詩文、骈文創作,或學術考據中。例如:“此賦隸事精當,然失之繁複”——形容用典準确但過于密集。
注:以上解釋綜合了古代文獻和現代辭書釋義,如需進一步考證,可查閱《南史》《隨園詩話》等原始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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