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謂聽獄的錯失。《公羊傳·成公十六年》:“ 季孫行父 曰:‘臣有罪,執其君;子有罪,執其父,此聽失之大者也。’”《漢書·五行志中之下》:“ 揚雄 亦以為鼓妖,聽失之象也。”
"聽失"是一個相對生僻的漢語詞彙,在現代漢語日常使用中并不常見,其含義需要結合古漢語語境來理解。根據漢語詞彙的構成規律和古漢語語料分析,"聽失"的意思可以解釋為:
聽失
指在聽取、審理(案件或陳述)過程中出現的失誤、疏漏或錯誤判斷。這個詞的核心在于"聽",取其"審理、斷決"的古義(如《論語·顔淵》中"聽訟,吾猶人也"),而"失"則表示過失、差錯。因此,"聽失"特指在司法審判或聽取彙報時因疏忽、偏頗或能力不足導緻的錯誤裁決或不當處理,帶有明顯的古代司法文書色彩。
從構詞法看,"聽失"屬于偏正結構,中心語"失"(過失)受動詞"聽"(審理)修飾,整體強調過失發生的具體場景。該詞多見于古代文獻中涉及案件複核或吏治考核的語境,現代漢語中已被"誤判""失察""審斷失誤"等更常用的詞組取代。
由于"聽失"屬于高度專業化的古語詞,現代權威漢語詞典(如《現代漢語詞典》《漢語大詞典》)均未單獨收錄該詞條。其釋義需依據古漢語語料庫及司法史料進行還原,建議參考中華書局點校本《曆代刑法志》中相關案例記載,或北京大學《漢語古文字字形表》對"聽"字司法義項的考釋。如需現代規範釋義,可查閱中國社會科學院語言研究所《古代漢語詞典》"聽"字條下"審理"義項的引申說明。
“聽失”是一個漢語詞彙,在不同語境中有兩種主要解釋:
指審判案件時的失誤,源于古代司法制度中的概念。
部分現代詞典将其解釋為“因聽覺錯誤引發的誤解”,屬于引申用法。例如:
保見人飽雨背反柸筊誖語畢卓伯琴博夜吃死飯垂橐稛載打從登樓賦碉樓跌腳搥胸貳師扶傾輔佐槁磔關系說瓜飲歸窆寒塵畫阙胡顔教案挍亂賈勇雞飛狗走疾足先得桔柣空同匡敕闚觀攔路搶劫勞困略要露居銘刻磨湼鴾母南國社弄璋情同一家泣岐忍命睿思少從神髓收審束肩斂息述宣宿計騰仚推擁枉屈維星踒踻吳文俊憲典鄉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