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亦作“ 分耗 ”。半錢。《管子·地數》:“鹽之重,升加分耗而釜五十。”《管子·海王》:“令鹽之重升加分彊,釜五十也。” 馬非百 新诠:“重者指鹽價而言。分者半也……《地數篇》‘彊’作‘耗’,耗亦錢也。”
"分彊"是漢語中的複合詞,其核心含義指向領土劃分或勢力範圍的分割。根據《漢語大詞典》記載,"彊"通"疆",指疆界、地域,"分"即劃分、分隔,二者組合後構成"分定疆界"的語義内核。該詞在曆史文獻中常用于描述古代諸侯國的領土劃分,例如《漢書·地理志》中"分彊裂土,以立諸侯"即指周代分封制度下的領土分配。
從構詞法分析,"分彊"屬于動賓式複合詞,其語法結構符合先秦漢語特征。據《古漢語通假字字典》考釋,"彊"字在甲骨文中已出現,早期指劃定田界,後引申為國家疆域概念。現代漢語中該詞多用于曆史文獻研究領域,如《中國曆史地圖集》在描述戰國時期列國邊界時,多次使用"分彊"表述諸侯國之間的領土劃分。
相關詞彙體系包括"分封""疆理""劃界"等,這些詞語在《現代漢語詞典》中均有明确釋義,構成古代政治地理術語群。需要注意的是,部分地方志文獻中"分彊"亦用于描述行政區域的調整,如清代《福建通志》記載雍正年間"分彊析治"的行政區劃改革。
“分強”一詞在漢語中有以下兩種主要解釋,但需注意用戶可能誤将“強”寫作了異體字“彊”,建議确認詞形是否正确:
分散力量(主要現代用法)
古代計量單位(罕見古義)
使用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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