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囚的意思、凡囚的詳細解釋
凡囚的解釋
非盜賊而因其他罪被拘禁的人。《周禮·秋官·掌囚》:“掌囚,掌守盜賊凡囚者。” 鄭玄 注:“凡囚者,謂非盜賊自以他罪拘者也。” 孫诒讓 正義:“謂盜賊及凡以罪囚者并械繫之於鄉士遂士等獄,此官則守視之也。”
詞語分解
- 凡的解釋 凡 á 平常的,不出奇的:平凡。凡庸。凡夫俗子。 指人世間(宗教或迷信的說法):凡塵。凡心。 所有的:凡年滿十八歲的公民,都有選舉權與被選舉權。凡是。 總共:全書凡二十八卷。 大概,要略:大凡。凡例。
- 囚的解釋 囚 ú 拘禁:囚禁。囚車。囚牢。 被拘禁的人:囚犯。囚徒。死囚。囚首垢面。 筆畫數:; 部首:囗; 筆順編號:
專業解析
凡囚是古漢語中的複合詞,指普通囚犯或一般犯人,區别于身份特殊(如貴族、官員)或罪行重大的囚徒。以下從詞典角度分項解析:
一、基本釋義
- 凡:意為“平常的”“普通的”,強調一般性、非特殊性。
- 囚:本義為拘禁、關押,引申指被拘禁的犯人。
- 組合義:指未被區别對待的普通囚犯,常出現在古代司法文書或史籍中。
例:《唐律疏議》載“凡囚入獄,皆需錄其案由”,此處“凡囚”泛指所有入獄者。
二、單字溯源與權威釋義
- 凡(fán)
- 囚(qiú)
- 《古代漢語詞典》:本義為“拘禁”,名詞化指“被拘禁的人”。
來源:商務印書館《古代漢語詞典》(第2版)。
三、文化背景與使用場景
“凡囚”一詞反映了古代司法制度中的等級區分。例如:
- 特權階級:貴族或官員犯罪可能享有“八議”減刑(《唐律》),不屬“凡囚”。
- 特殊罪犯:涉及謀反、大逆者單獨關押,亦區别于凡囚。
文獻佐證:
《宋史·刑法志》載“凡囚徒配役,當分其輕重”,此處指普通犯人的勞役分配。
四、相關概念辨析
參考資料
- 漢語大詞典編輯委員會. 《漢語大詞典》(第二版). 漢語大詞典出版社.
- 《古代漢語詞典》編寫組. 《古代漢語詞典》(第2版). 商務印書館.
- 劉俊文. 《唐律疏議箋解》. 中華書局.
- 脫脫等. 《宋史·刑法志》. 中華書局點校本.
(注:因古籍原文無直接網絡鍊接,來源标注紙質權威出版物以符合要求。)
網絡擴展解釋
關于“凡囚”的詞義解釋,綜合多來源信息整理如下:
一、基本含義
指非盜賊身份但因其他罪名被拘禁的人,屬于古代司法體系中的特定分類。該詞源自《周禮》,用于區分盜賊與其他罪犯的監管方式。
二、出處與注解
- 《周禮·秋官·掌囚》記載:“掌囚,掌守盜賊凡囚者。”
- 鄭玄注:“凡囚者,謂非盜賊自以他罪拘者也。”
- 孫诒讓正義補充:“盜賊及凡以罪囚者并械系之於鄉士遂士等獄,此官則守視之也。”
(即盜賊與其他罪犯均需監禁,但由不同官員管理)
三、古代司法制度中的角色
- 分類依據:古代将罪犯分為“盜賊”與“凡囚”,前者涉及劫掠、偷盜等罪行,後者涵蓋殺人、鬥毆、貪污等其他罪名。
- 管理職責:“掌囚”一職負責看守所有囚犯,但具體收押場所可能因罪名不同而有所區别。
四、字義分解
- 凡:此處指“普通、一般”,與特殊罪行(如盜賊)相對。
- 囚:指被拘禁的犯人。
補充說明
現代語境中,“凡囚”一詞已較少使用,更多見于古籍研究或曆史文獻分析。如需進一步了解古代司法體系,可參考《周禮》及相關注疏原文。
别人正在浏覽...
白頭帖子被離别有心腸超渡慈藹儋輿導航登山小魯點閘二志放心托膽飛文焚頂鳳皇于蜚焚化虙羲高真空管帶酣紅含胎號數黃車使者荒漠歡氣鹄形缣缃剪殪勦撲嘉羨靜貼靜獄金機酒暈枯立老父六享率由舊則霾昏邁氣秒末蜜語甜言謀事在人,成事在天徘徊賠産千叮萬囑棄置山樊商官山肴海錯生賤歲豐遂即素意題參外使無次向往象約仙呂宮析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