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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居的意思、分居的詳細解釋

關鍵字:

分居的解釋

(1) [live apart]∶一家人分開生活

(2) [limited divorce]∶現多指保留夫妻關系而不共同生活

詳細解釋

(1).分别居住。 南朝 梁 江淹 《娼婦自悲賦》:“度九冬而廓處,遙十秋以分居。”《廿載繁華夢》第二八回:“雖分居各處, 周庸祐 也水車似的腳蹤兒不時來往。” 鄧6*6*《關于科學和教育工作的幾點意見》:“對于那些與愛人分居兩地的業務骨幹,要優先把他們的家搬來。”

(2).分析家産,各自過活。 老舍 《四世同堂》四六:“我們哥兒倆分居另過,誰也不管誰的事。” 老舍 《黑白李》:“因為要分居,所以和老二吵,借題發揮?”

詞語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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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擴展解釋

分居是指夫妻在保持婚姻關系的前提下停止共同生活,分開居住并調整情感、經濟等多方面聯繫的法律和社會學概念。以下是詳細解釋:

一、法律層面的定義

  1. 基本構成要件
    需滿足三個條件:①夫妻關系存續;②停止共同生活;③主觀上拒絕履行夫妻義務。即使同住一屋檐下,隻要分房且互不履行義務滿兩年,即可認定為法律分居。

  2. 法律後果
    根據《民法典》第1079條,因感情不和分居滿兩年可作為離婚法定事由。但分居期間仍需共同承擔子女撫養義務。

二、社會學層面的内涵

分居不僅是空間分離,更是夫妻關系的階段性調整,涉及情感疏離、經濟獨立、家庭責任重構等複雜變化。這種狀态可能成為婚姻修複期,也可能發展為離婚前奏。

三、分居的主要類型

  1. 客觀分居
    因工作、求學等社會原因導緻兩地分居,一般不作為感情破裂依據。

  2. 主觀分居
    因感情矛盾主動分居,若調解無效且持續滿兩年,可視為感情破裂。

四、司法認定要點

提示:如需完整法律條文,可查看《民法典》第1079條。

網絡擴展解釋二

分居(fēn jū)是指夫妻或其他親屬因各種原因而分開居住的狀态。它由兩個部首組成,左邊為“刀”(刂),右邊為“離”(禸)。部首“刀”表示與分開相關的動作,部首“離”則表示離開、遠離。這個詞源于古代文字,是在漢字演進過程中産生的。在繁體字中,它的寫法與簡體字相同。古代的書寫形式略有不同,以“刂”部放在上方,下面是“離”部。例如,現在的“分”字在古代寫法中是“刂離”的組合。 例句: 1. 由于工作原因,他們決定分居一段時間。 2. 父母感情破裂後,他們開始分居生活。 3. 分居并沒有削弱我們之間的友誼。 其他相關詞語: 1. 脫離:指斷開與某人或某地的聯繫。 2. 分手:指分離、終止感情關系。 3. 離去:指離開某個地方或人的身邊。 4. 同居:指男女兩性在婚前或非婚伴侶關系中共同居住。 5. 和好:指原本關系破裂的人或群體重新和解、恢複友好關系。 希望以上回答能滿足您的需求,如果您還有其他問題,歡迎繼續提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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