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古代行鄉飲酒禮或賓主宴會時的監禮者。《禮記·鄉飲酒義》:“工告樂備。遂出,一人揚觶,乃立司正焉。”《國語·晉語一》:“公飲大夫酒,令司正實爵與 史蘇 。” 韋昭 注:“司正,正賓主之禮者也。” 明 沉榜 《宛署雜記·雜費》:“鄉飲酒禮,每年二次…… 宛平縣 該管正月份。相沿,上席六卓,正賓一,僎賓一,介賓一,主賓二,司正一。”
司正是漢語中具有特定曆史内涵的稱謂,主要包含以下兩層含義:
古代職官名
指周代設置的主掌督察百官言行、維持朝廷禮儀法度的官職。其職責在于監督官員是否遵行禮制規範,糾正失儀行為,維護朝廷秩序與威嚴。此官職體現了古代對禮儀法度的高度重視和專職監察的制度設計。
來源依據:
《周禮·天官·冢宰》記載:“惟王建國……設官分職,以為民極。”其中雖未直接命名“司正”,但鄭玄注疏及後世禮學研究中,常将執掌糾察禮儀的職官職能歸于此類。
《漢語大詞典》(上海辭書出版社)明确收錄“司正”詞條,釋義為“古代官名。掌督察之事”。
古代宴會中的臨時職務
指在重要宴飲禮儀(如鄉飲酒禮、燕禮)中臨時設立的執事人員。司正負責監督宴席間的禮儀規範,确保參與者舉止合度,尤重勸誡飲酒失态者,以維持宴會的莊重與和諧。此角色多由德行端正者擔任,是禮儀活動的重要環節。
來源依據:
《儀禮·鄉飲酒禮》詳細記載:“作相為司正……司正洗觯,升自西階。” 清晰描述了司正在禮儀中的具體職責與行為規範。
《禮記·鄉飲酒義》進一步闡釋設立司正的意義:“知其能和樂而不流也”,強調其維持宴席秩序與雅樂氛圍的作用。
“司正”一詞的核心語義聚焦于“主持、督察禮儀法度”,既作為古代國家官職體現制度化的監察職能,也作為禮儀活動中的執事角色維護特定場合的規範與秩序。其使用體現了中國傳統文化中對“禮”的尊崇與實踐。
“司正”是古代禮儀活動中的特定稱謂,其核心含義和用法如下:
司正指古代行鄉飲酒禮或賓主宴會時的監禮者,主要負責監督禮儀流程、維護秩序,确保儀式符合規範。這一角色常見于《禮記》《國語》等典籍記載的禮儀場合。
當代語境中,可引申為公正的監督者或糾錯者,例如描述企業合規部門、賽事裁判等角色,強調其權威性與公正性。
提示:如需進一步了解古代禮儀細節,可查閱《禮記》或《周禮》相關章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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