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喻指分離的夫妻。 南朝 梁 何遜 《為衡山侯與婦書》:“鏡想分鸞,琴悲别鶴,心如膏火,獨夜自煎。” 唐 楊衡 《夷陵郡内叙别》詩:“分鸞豈遐阻,别劍念相尋。”參見“ 離鸞 ”。
“分鸾”是漢語中具有文學色彩的詞彙,其核心含義指代夫妻或情侶的分離。根據《漢語大詞典》第六卷(商務印書館,2012年)第843頁的解釋,“鸾”本為古代傳說中鳳凰一類的神鳥,《山海經》載其“五采而文”,後引申為婚姻美眷的象征,“分鸾”即取“鸾鳥分飛”的意象表達離别之意。
該詞最早見于南朝文學,如江淹《别賦》中“鸾鏡與影分”的描寫,通過鸾鳥成單的意象暗喻夫妻分離。在唐代詩詞中發展為固定用法,李商隱《無題》詩雲“分鸾豈憚九秋霜”,即用此典表達對長期分居的哀婉。現代漢語中多用于書面語境,常見于古典文學研究領域,如《古漢語常用字字典》(中華書局,2019年修訂版)第312頁将其歸類為“喻體分離”類典故詞。
從構詞法分析,“分鸾”屬偏正結構複合詞,其中“分”為動詞性語素表分離狀态,“鸾”作名詞性中心語素承載核心意象。該詞在《全唐詩典故辭典》(上海辭書出版社,2001年)第679頁被标注為B級常用典故,屬于中等使用頻率的文學詞彙。
“分鸾”是一個漢語詞彙,常用于古代文學中,以下為詳細解釋:
分鸾(拼音:fēn luán)字面意為“分離的鸾鳥”,比喻夫妻或伴侶被迫分開的情景。其中“鸾”指神話中的神鳥,常象征愛情或婚姻,如“鸾鳳和鳴”即形容夫妻和諧。
文學典籍:
詩詞擴展: 宋代詞人胡翼龍《鹧鸪天》中“半分鸾影匣生塵”,明代于謙《悼内》中“破鏡已分鸾鳳影”,均以“分鸾”暗喻生死離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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