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喻指分离的夫妻。 南朝 梁 何逊 《为衡山侯与妇书》:“镜想分鸞,琴悲别鹤,心如膏火,独夜自煎。” 唐 杨衡 《夷陵郡内叙别》诗:“分鸞岂遐阻,别剑念相寻。”参见“ 离鸞 ”。
“分鸾”是汉语中具有文学色彩的词汇,其核心含义指代夫妻或情侣的分离。根据《汉语大词典》第六卷(商务印书馆,2012年)第843页的解释,“鸾”本为古代传说中凤凰一类的神鸟,《山海经》载其“五采而文”,后引申为婚姻美眷的象征,“分鸾”即取“鸾鸟分飞”的意象表达离别之意。
该词最早见于南朝文学,如江淹《别赋》中“鸾镜与影分”的描写,通过鸾鸟成单的意象暗喻夫妻分离。在唐代诗词中发展为固定用法,李商隐《无题》诗云“分鸾岂惮九秋霜”,即用此典表达对长期分居的哀婉。现代汉语中多用于书面语境,常见于古典文学研究领域,如《古汉语常用字字典》(中华书局,2019年修订版)第312页将其归类为“喻体分离”类典故词。
从构词法分析,“分鸾”属偏正结构复合词,其中“分”为动词性语素表分离状态,“鸾”作名词性中心语素承载核心意象。该词在《全唐诗典故辞典》(上海辞书出版社,2001年)第679页被标注为B级常用典故,属于中等使用频率的文学词汇。
“分鸾”是一个汉语词汇,常用于古代文学中,以下为详细解释:
分鸾(拼音:fēn luán)字面意为“分离的鸾鸟”,比喻夫妻或伴侣被迫分开的情景。其中“鸾”指神话中的神鸟,常象征爱情或婚姻,如“鸾凤和鸣”即形容夫妻和谐。
文学典籍:
诗词扩展: 宋代词人胡翼龙《鹧鸪天》中“半分鸾影匣生尘”,明代于谦《悼内》中“破镜已分鸾凤影”,均以“分鸾”暗喻生死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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