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土階茅屋 ”的省稱。 清 唐甄 《潛書·太子》:“土茅者,殿陛之本;糟糠者,肥甘之本。”參見“ 土階茅屋 ”。
土茅(tǔ máo)是漢語中一個具有特定曆史文化内涵的詞彙,其核心含義指用泥土和茅草建造的簡陋房屋,常見于古代文獻中描述質樸的生活環境或象征簡樸的禮制。以下從詞義、語源及文化象征角度分述:
字義構成
二者結合為偏正結構,字面意為“以土為基、茅草為頂的屋舍”,強調材質的原始性與簡陋性。
詞典釋義
據《漢語大詞典》,“土茅”釋義為:
泥土和茅草。亦指用泥土和茅草建造的房屋。形容居室簡陋。
例如《周禮·考工記》載:“殷人重屋……周人明堂,度九尺之筵,東西九筵,南北七筵,堂崇一筵,五室,凡室二筵。土茅 以為蓋屋。”(注:此處引《周禮》說明早期建築形制)
禮制中的簡樸象征
在先秦禮制中,“土茅”與“茅茨土階”并用,體現統治者崇尚節儉的治國理念。如《史記·秦始皇本紀》引賈誼《過秦論》稱上古明君:“土茅 茨不翦,采椽不斫”,以批判秦代奢靡之風。
隱逸生活的意象
古代詩文常以“土茅”代指隱士或貧士的居所,傳遞超脫世俗的意境。如宋代陸遊《幽居》詩:“土茅 自葺三間屋,煙雨時臨半畝池”,借簡陋屋舍寄托淡泊之志。
釋“茅”:“菅也……可為屋蓋”,印證其作為建材的功用。
載:“土茅 以為屋,示不文也”,直接關聯簡樸禮制的文化内涵。
結語
“土茅”作為承載古代禮制思想與生活美學的複合詞,其價值不僅在于字面釋義,更在于它映射了中國文化中“尚儉戒奢”的精神傳統。現代雖不再使用該詞,但其意象仍常見于曆史研究與文學賞析領域。
參考來源:
“土茅”是漢語中一個較為少見的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可通過以下分析綜合理解:
“土茅”是成語“土階茅屋”的省稱,指用泥土砌台階、茅草搭屋頂的簡陋房屋,象征居所或事物的粗樸、不講究細節。其中:
形容人或事物的粗俗、不雅
多用于描述個人舉止、言談或穿着缺乏文明修養或審美品位,例如:“他的打扮顯得土茅,與正式場合格格不入”。
象征物質條件的簡陋
清代唐甄在《潛書·太子》中提到:“土茅者,殿陛之本”,以土茅比喻基礎性的樸素事物,強調其作為根基的重要性。
“土階茅屋”原指上古帝王居住的簡樸房屋(《後漢書》),後演化為對簡陋狀态的概括。現代用法中,“土茅”也可引申為對鄉土、原始風格的指代,例如自釀酒被稱為“土茅台”。
若需進一步了解具體文獻用例或曆史演變,可參考《潛書》《漢語大詞典》等典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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