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指供詞。 宋 胡太初 《晝簾緒論·事上》:“結解公事,惟憑供款,又安信其果無飜異乎?” 宋 胡太初 《晝簾緒論·治獄》:“故凡罪供款,必須事事著實,方可憑信。”《宋史·刑法志三》:“或以追索未齊而不問,或以供款未圓而不呈。”
“供款”一詞在不同語境中有兩種主要解釋,需結合文獻來源具體分析:
一、法律文書中的核心含義(主流解釋) 指案件審理中的供詞或口供記錄,常見于宋代司法文獻。如:
二、祭祀場景的延伸含義(少數文獻記載) 個别詞典提及該詞可指“向神佛或祖先獻祭品”,如查字典解釋為“獻財物以示虔誠”。但此用法在曆史文獻中較少見,可能與方言或特定語境相關。
補充說明: 現代漢語中“供款”已非常用詞,需注意與金融場景中“按期還款”(如房貸供款)的現代用法區分,後者屬于同形異義詞。若涉及古籍閱讀或曆史研究,建議結合具體文獻上下文判斷詞義。
《供款》是一個漢字詞語,意為向神佛或社會團體等提供物品或資金作為貢獻。
《供款》的部首是口字旁(囗)和手字旁(又),總共有10個筆畫。
《供款》一詞源于古代漢語,形成于先秦時期。在繁體字中,供款的字形為「貢款」。
古時候的供款字寫作「貢款」,其中「貢」是指向上級貢獻物品,「款」則指貢獻的金錢。
他每年都會向寺廟進行供款,以示對佛教的信仰。
供奉、供養、貢獻、捐款、贈款、奉獻等。
捐助、捐贈、貢物、饋贈等。
接受、領取、索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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