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old with aged goods] 搭賣
搭售在漢語詞典中的标準釋義為:經營者銷售商品時,違背購買者意願強行搭配其他商品或附加不合理條件的行為。該詞屬于經濟與商業活動中的常用術語,其核心含義包含以下要點:
強制性
指在交易過程中,銷售方要求消費者在購買目标商品(如熱門商品)時,必須同時購買另一件非目标商品(如滞銷品或關聯産品),違背了購買者的自主選擇權。例如,購買手機時被強制要求購買指定配件套餐。
行為主體與場景
行為主體通常為經營者(如企業、商家),多發生于商品銷售或服務提供場景。其本質是利用優勢地位(如稀缺商品控制權)迫使消費者接受附加交易條件。
法律定性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争法》第十二條中,搭售被明确定義為不正當競争行為,若侵害消費者權益則同時違反《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九條關于自主選擇權的規定。
權威來源參考:
中國社會科學院語言研究所詞典編輯室編,商務印書館出版。其對“搭售”的定義強調“違背購買者意願”及“搭配銷售”的強制性特征。
第十二條規定經營者不得利用技術手段、服務協議等方式,強制用戶接受不合理的交易條件(含搭售行為)。
第九條明确消費者享有自主選擇商品或服務的權利,禁止強制交易。
(注:因詞典與法律條文無直接可引用的公開數字鍊接,來源僅标注法定名稱及出版信息。)
搭售,又稱搭配銷售(Tying Sale),是一種銷售策略,指銷售商在交易中要求買方購買其主商品(搭售品)時,必須同時購買另一種商品或服務(被搭售品),否則拒絕單獨出售主商品。以下是詳細解析:
如需進一步了解法律條款或具體案例,可參考《反不正當競争法》相關内容 或經濟學領域的搭售模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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