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family;household;house and home] 以婚姻和血緣為紐帶的基本社會單位,包括父母、子女及生活在一起的其他親屬
(1).猶言家中。《後漢書·鄭均傳》:“ 均 好義篤實,養寡嫂孤兒,恩禮敦至。常稱疾家庭,不應州郡辟召。”
(2).以婚姻和血統關系為基礎的社會單位,成員包括父母、子女和其他共同生活的親屬。 唐 劉知幾 《史通·辨職》:“ 班固 之成書也,出自家庭; 陳壽 之草志也,創於私室。” 宋 歐陽修 《劉丞相挽詞》詩之二:“平昔家庭敦友愛,可憐松檟亦連陰。” 明 邵璨 《香囊記·義釋》:“家蕩散,業飄零。攜筐還負筥,離家庭。兩口無依倚,身如蓬梗。” 葉君健 《火花》二:“這個兒子就是沒有家庭觀念,講也沒有用。”
(3).院落,庭院。《宋史·章得象傳》:“ 得象 母方娠,夢登山,遇神人授以玉象;及生,父 奂 復夢家庭積笏如山。” 清 東軒主人 《述異記·蝦蟆蠱》:“奉之者家庭灑掃清潔,止奉蠱神。” 魏巍 《壯行集·幸福的花為勇士而開》:“他們還有寬裕的時間栽種花木,把家庭收拾得十分舒適。”
“家庭”是一個複雜的社會學概念,通常指由血緣、婚姻或法律紐帶聯結的成員共同生活的基本單位。以下是其核心内涵與擴展解釋:
結構層面
家庭通常由父母、子女及其他親屬構成,可分為核心家庭(父母與未婚子女)、主幹家庭(多代同堂)等類型。其本質是提供成員間的長期依存關系。
功能層面
家庭承擔着經濟協作(資源分配)、情感支持(歸屬感)、社會化教育(價值觀傳遞)等核心功能。例如,父母通過日常互動教會子女社會規範。
傳統與現代演變
在傳統農業社會,家庭以“宗族”形式存在,強調集體利益;現代社會則更注重個體獨立性,出現丁克家庭、單親家庭等多元化形态。
法律界定
不同國家對“家庭”的法律定義不同。例如,部分國家承認同性伴侶的合法家庭地位,而另一些地區僅認可異性婚姻。
家庭是社會的“最小細胞”,其穩定性直接影響社會結構。研究表明,家庭凝聚力強的社會,犯罪率與心理問題發生率較低(需具體數據時可補充調研來源)。
若需進一步探讨家庭的曆史演變或跨文化案例,建議參考社會學專著或學術論文以獲取系統分析。
家庭是指由父親、母親和子女組成的緊密結合的社會單位。它是一個由血緣關系和婚姻關系構成的小社會。家庭是人們生活的基本單位,也是每個人情感歸屬的港灣。
家字的部首是宀,它表示"宮殿"。它的筆畫數為8。
家字源于甲骨文,它原本代表着一個屋子和一個人。漢代古文字體以其裝飾性更強的字形被稱為繁體字,所以家字在繁體中的寫法為「家」。
在古代漢字的書寫中,家字的寫法稍有差異。一種古代寫法是将"宀"放在畫四橫畫成的方塊的上面,下面寫"豕",表示家庭。另一種古代寫法是将"宀"放在兩個"豕"之間,表示家養的豬。這些古代寫法給人一種親切、溫馨的感覺。
1. 我的家庭有五口人,非常幸福。
2. 家庭是社會最小的細胞,也是最重要的。
1. 家庭成員
2. 家庭教育
3. 家庭聚會
4. 家庭責任
5. 家庭關系
家庭的近義詞有家屬、家人、親屬、親人、家眷等。
家庭的反義詞可以是孤獨、單身、無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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