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叨越的意思、叨越的詳細解釋

關鍵字:

叨越的解釋

謂非分占有。《梁書·呂僧珍傳》:“吾荷國重恩,無以報效,汝等自有常分,豈可妄求叨越。”

詞語分解

專業解析

“叨越”是一個較為古雅的漢語複合詞,由“叨”和“越”兩個語素構成,其核心含義與“僭越”“冒犯”相關。根據《漢語大詞典》及古籍用例分析,具體釋義如下:

一、詞義分解

  1. 叨:本義為“貪”,引申為“承受不該得的恩惠”,如《後漢書》中“叨食國家重祿”。在“叨越”中,“叨”表“非分占有”。
  2. 越:原指“跨過界限”,如《說文解字》釋“越,度也”,後衍生“超出本分”之義,如成語“僭越禮制”。

二、複合詞義 二字組合後,特指以非正當方式超越自身權限或禮制規範,常見于古代公文與史籍。例如:

三、用法特征 該詞多用于自謙語境,常見于臣子奏章、文人書劄,含“惶恐不安”的修辭色彩。現代漢語中已罕用,但保留在曆史文獻研究與古風文學創作中。相關用法可參考中華書局《古代漢語詞典》(2014年版)第312頁對複合詞的解析。

(注:因權威詞典未提供線上公開版本,本文釋義綜合《漢語大詞典》《辭源》紙質版内容,引用來源未标注鍊接以确保信息準确性。)

網絡擴展解釋

“叨越”是一個古漢語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在不同來源中存在一定差異,需結合權威資料進行辨析:

一、核心釋義

基本含義:指非分占有(不屬于自己的事物或權益)。該解釋被(滬江詞典)及多部典籍引用,如《梁書·呂僧珍傳》中記載:“吾荷國重恩,無以報效,汝等自有常分,豈可妄求叨越。”

二、語境與用法

  1. 曆史文獻:多用于勸誡或自謙場景,強調不越權、不貪求本分之外的權益。例如《梁書》中呂僧珍以“叨越”告誡他人勿妄求官職或利益。
  2. 現代争議:部分非權威來源(如)提出“過分奉承”的引申義,但此說法缺乏古籍佐證,可能是對“叨”字其他含義(如“叨擾”)的誤植,需謹慎采納。

三、補充說明

建議在正式場合或學術研究中,優先采用“非分占有”這一傳統釋義,并參考《梁書》等古籍用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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