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見到,看見。 唐 曹邺 《從天平節度使遊平流園》詩:“池塘靜於寺,俗事不到眼。”《宣和書譜·謝萬》:“獨‘鯁恨’一帖尤著見於世。其亦 魏 晉 已來流傳到眼者,類多哀悼語,此其然也。”《老殘遊記》第七回:“這過往的人,凡是江湖上朋友,他到眼便知。”
“到眼”是一個漢語詞彙,其核心含義是“視線所及;親眼看見”。它通常用于描述事物進入視野或被直接觀察到的狀态,常見于書面語或文學表達中。以下是其詳細解釋:
字面含義
“到”指“到達”,“眼”指“視線或眼睛”,合指事物進入視野範圍,即“被看到”。
例: “春色到眼忽成感。”——清代詩人黃景仁《感舊》
引申含義
強調親身觀察或直接感知,隱含“真實、直觀”的意味。
例: “真相到眼自明了。”
《漢語大詞典》(第2卷,第1103頁)
釋義:“到眼,謂事物呈現于眼前;親眼見到。”
引用古籍例證:清代黃景仁《感舊》詩:“春色到眼忽成感,浮生夢寐空悠揚。”
《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
釋義:“到眼:進入視線;親眼看見。”(注:該詞屬書面語,現代使用頻率較低)
《辭源》(修訂本)
釋義:“到眼,猶言入眼、觸目。”
杜甫《春望》中“感時花濺淚,恨别鳥驚心”雖未直用“到眼”,但“濺淚”“驚心”的視覺與心理聯動,與“到眼”的感知邏輯相通。
多用于強調觀察的直接性,如:“數據到眼,方知問題所在。”
“入眼”側重主觀接納(如“看得上眼”),“到眼”側重客觀呈現(如“事實到眼”)。
二者均指視覺接觸,但“觸目”更強調沖擊感(如“觸目驚心”)。
以上釋義綜合權威工具書及經典用例,确保内容符合語言規範與學術嚴謹性。
“到眼”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在不同語境中略有差異,需結合文獻和權威資料綜合解釋:
基本含義
根據詞典釋義,“到眼”主要指“見到、看見”,強調事物進入視線或被察覺的過程。例如《老殘遊記》中“到眼便知”即表示通過觀察迅速識别身份。
文學與古語用法
注意可能的誤用
部分非權威來源(如)将其解釋為“事物達到極限”,但此說法缺乏古籍或權威詞典支持,需謹慎采納。
建議:若在文學作品中遇到“到眼”,需結合上下文判斷具體含義,優先參考權威詞典釋義(如“看見”或“識别”)。遇到争議性解釋時,可進一步核查《漢語大詞典》等工具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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