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謂調任政務繁劇的州縣。《明史·熊開元傳》:“除 崇明 知縣,調繁 吳江 。”
調繁是古代官制術語,指官員因政績或能力被調任至事務更繁重、責任更大的職位。該詞由“調”(調動官職)和“繁”(繁劇,指複雜艱巨的政務)組合而成,體現了古代官吏考核與任用的制度特點。
從詞源看,“調”在《漢語大詞典》中解釋為“遷轉官職”,如《漢書·董仲舒傳》提及“調均上下”;“繁”則指政務繁雜,《說文解字》注“繁,馬髦飾也”,後引申為“多而複雜”。兩字結合後,“調繁”特指官員升遷至更高階或更緊要的崗位,常見于明清史料。例如《明史·職官志》載:“凡官員考滿,稱職者調繁,平常者仍原職。”
曆史語境中,“調繁”是官吏考課的重要結果,需經吏部核定。據《中國曆代職官辭典》記載,明代官員三年一考,政績優異者可由“簡缺”(事務較簡的職位)調至“繁缺”(如賦稅重地或邊防要職)。清代延續此制,《清會典·吏部》明确将“沖繁疲難”四類州縣劃分為不同等級,作為調任依據。
現代研究中,學者黃仁宇在《萬曆十五年》中分析,調繁制度既體現官僚體系對能吏的選拔,也反映地方治理的複雜性(來源:黃仁宇《萬曆十五年》)。《中國古代政治制度史》進一步指出,該機制平衡了中央集權與地方治理的需求(來源:白鋼《中國古代政治制度史》)。
“調繁”是一個古代官場術語,具體含義及解釋如下:
詞義解析:
基本定義
指官員被調任到政務繁重、事務複雜的州縣任職。其中“調”指調動、調任,“繁”指繁劇(政務繁忙且複雜)。
曆史用例
該詞多見于明清文獻,例如《明史·熊開元傳》記載:“除崇明知縣,調繁吳江。”即熊開元從崇明知縣調任至吳江這一政務更繁劇的職位。
字義延伸
使用場景:
主要用于描述古代地方官員因能力突出或政績顯著,被委派至更重要的州縣承擔複雜政務,屬于吏部铨選制度中的常見表述。
參考資料:可通過《明史》等史書或《漢典》等工具書進一步查證具體案例及語義演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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