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一分一文,極言錢少。 宋 蘇轼 《應诏論四事狀》:“若謂非貧乏有可送納,即自 元祐 元年至今,并不曾納到分文。”《醒世姻緣傳》第十回:“分頭尋覓足色足數金銀,分文不少,托得二人交付進去。”《文明小史》第十一回:“隻要他們肯頂名,就是做萬民傘的錢,還有那蓋造生祠的款子,通統是敝東自己拿出來,決不要他們破費分文。” 魯迅 《書信集·緻曹靖華》:“我有三千餘,與開明書店交涉至今,還是分文得不到。”
(2).分析文字。 漢 劉歆 《移書讓太常博士》:“往者綴學之士不思廢絶之闕,苟因陋就寡,分文析字,煩言碎辭,學者罷老,且不能究其一藝。”
“分文”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可從以下幾個方面解析:
指極少的錢,通常用于否定或強調數量極少的情形。例如:
“分”和“文”均為古代貨币單位(如“一文錢”“一分銀”),合稱泛指小額錢財。古典文獻中常見相關表述:
總結來看,“分文”通過具體化古代貨币單位,抽象化為“極少錢財”的象征,廣泛用于文學、口語中,體現漢語以具體表抽象的修辭特點。
分文是一個漢字詞語,它的意思是将財物平均分給每個人,或者是指微小的金額。這個詞由兩個部首組成,左邊是“刀”部,右邊是“分”部,總共有五畫。
“分文”一詞來源于中國古代的軍隊制度。在古代,将士們在戰役中往往會收複大批的財物,為了公平分配戰利品,軍隊會将財物按照每個人的功勞進行平均分配,而每個人所得到的份額就被稱為“分文”。
在繁體字中,分文的寫法是「分聞」。
在古代,漢字的書寫形式與現代有所不同。分文在古代的寫法是更加簡單的「分」字。
1. 這次活動我們要對公益事業捐獻分文之力。
2. 對于他來說,這樣微薄的獎金真的隻是分文。
1. 分貨:将貨物按比例分配。
2. 分散:将人員或物品分開,散布到不同的地方。
1. 分配:按照一定的标準将資源或財物分給不同的人。
2. 平均:将數量或財物等平分給每個人。
不分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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