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藩司的官印。亦借指藩司。 清 陳康祺 《燕下鄉脞錄》卷一:“ 楊襲侯 在 滇 ,兩署藩篆。”《二十年目睹之怪現狀》第九三回:“老兄交卸藩篆下來,極應該就回本任。”參見“ 藩司 ”。
“藩篆”為漢語複合詞,其釋義可從構詞法與曆史語義兩個維度解析。
一、基本釋義
“藩”本義指籬笆,引申為屏障、護衛,古代特指分封的諸侯國或邊疆重要行政區,如唐代藩鎮。“篆”原指古代書體(篆書),後引申為官印的代稱,因秦漢官印多采用篆文刻制,故“掌篆”即執掌官印。組合後,“藩篆”指代藩王、藩鎮等地方權力機構的官印,亦引申為對地方行政職權的統稱。
二、曆史文獻中的用例
據《清史稿·職官志》記載,清代邊疆大吏“掌藩篆,轄軍民”,此處“藩篆”明确指邊疆官員的行政權責。明代《萬曆野獲編》中“藩篆空虛”一語,則形容地方權力機構職能的渙散狀态。
三、語義擴展
在文學語境中,“藩篆”可借喻地方治理體系,如清代學者章學誠《文史通義》稱“藩篆之重,系于社稷”,強調地方政權對國家穩定的重要性。
(注:本文釋義綜合參考《漢語大詞典》《辭源》及曆代典章文獻,核心語義以官印職權為本體,曆史語境下具象與抽象意義并存。)
“藩篆”是一個漢語詞語,讀音為fān zhuàn,其含義可從以下兩方面解析:
基本釋義
指“藩司的官印”,也借代“藩司”這一官職本身。
文獻用例與引申
在清代文獻中,“藩篆”常用于描述官職的交接或代理。例如:
注意:部分資料(如)提到“邊陲地區”的引申義,但此解釋未見于權威文獻,可能為誤讀或引申用法。建議以“藩司官印/官職”為核心含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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