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計算,核算。《後漢書·郎顗傳》:“願陛下校計繕修之費,永念百姓之勞,罷将作之官,減彫文之飾。”《魏書·朱元旭傳》:“ 元旭 入見,於禦座前屈指校計 寳夤 兵糧乃踰一年,事乃得釋。”
(2).猶計較。《三國志·吳志·朱桓傳》:“ 桓 素氣高,恥見部伍,乃往見 琮 ,問行意,感激發怒,與 琮 校計。”《北齊書·王昕傳》:“至尊親為人兄,尊為人主,安可與校計。” 明 李東陽 《書石勒聽講圖後》:“且 勒 亦非真達義理、識事勢,不過校計於利害之私。” 清 蒲松齡 《聊齋志異·李八缸》:“無何,翁大漸,尋卒。幸兄賢,齋葬之謀,勿與校計。”
“校計”是一個漢語詞彙,具有兩層核心含義,綜合多個權威來源的解釋如下:
計算與核算
指對賬目、數據等進行詳細核對和計算,确保準确性。其中“校”意為核對、審查,“計”指計算、賬目。該詞常用于財務、統計、審計等領域,強調處理數據時的嚴謹性。
引申為計較
在特定語境中,可表示對利益或細節的權衡與争執。例如《北齊書》提到“安可與校計”,即指不應因小事争執。
“校計”既強調客觀的核算行為,也隱含主觀的權衡心态。其含義需結合具體語境判斷,但核心始終圍繞“核對”與“計算”展開。
校計是一個漢字詞語。它的意思是檢查計算。
校計的部首是木,筆畫數為7。
校計的來源可追溯到古代,由“校”和“計”兩個字組成。
繁體字為檫計。
在古代,漢字“校計”的寫法中,“校”字的上部分有兩個點,形狀像兩隻手持校尺在比較;“計”字的上部分寫為“支”字的變體,代表着所做的計算工作。
1. 老師對學生的作業進行了校計。
2. 他花了很多時間校計賬單上的數據。
校正、計算、校驗、計劃。
校對、核算、清點。
忽視、忽略、疏漏。
【别人正在浏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