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典當東西換來的錢。 唐 白居易 《勸酒》詩:“歸去來,頭已白,典錢将用買酒吃。”
典錢在漢語詞典中的釋義如下:
典錢指以財物作抵押換取現金的行為,屬傳統典當範疇。作為動詞時,表示“抵押借貸”;作名詞時,指“抵押所得款項”。該詞凸顯古代民間融資中“以物換錢”的核心特征,常見于明清小說及契約文書。
動詞用法:抵押借貸
指将物品質押給當鋪或債主以換取現金,需約定贖期。若逾期未贖,抵押物歸債權人所有。例如《紅樓夢》中“典當衣物以度日”的描寫,反映其應急周轉功能。
來源:《漢語大詞典》(上海辭書出版社,1994年)第2卷,第987頁。
名詞用法:抵押款項
指通過典當行為獲得的資金。如《警世通言》中“典錢三貫”即指抵押所得的三貫銅錢。
來源:《辭源》(商務印書館,2015年修訂版)第1冊,第456頁。
典錢制度源于南北朝,成熟于唐宋,是古代信用體系的重要形式。其運作依賴“質庫”(當鋪)中介,契約需明确“利息、贖期、死當條款”,具有法律效力。
來源:李明《中國古代借貸契約研究》(中華書局,2010年),第132-134頁。
來源:《中國古代經濟史料叢刊》(北京大學出版社,2007年)第4輯,第208頁。
“典錢”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可通過以下要點綜合解釋:
基本定義
“典錢”指通過典當物品換取的錢財,即抵押實物後獲得的資金。這一解釋在多個權威來源中一緻出現,如漢典和滬江線上詞典均明确其為“典當東西換來的錢”。
詞源與結構
文學用例
唐代詩人白居易在《勸酒》詩中寫道:“歸去來,頭已白,典錢将用買酒吃”,說明該詞在唐代已用于表達以典當換錢買酒的生活場景,具有曆史語境下的情感色彩。
現代適用性
現代漢語中“典錢”使用頻率較低,更多被“典當”“抵押貸款”等詞彙替代,但在研究古籍或曆史文獻時仍具參考價值。
如需進一步了解具體典當流程或相關詩詞背景,可查閱漢典或滬江線上詞典的完整釋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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