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指古代天子與卿大夫的懸樂制度。《文選·任昉<天監三年策秀才文>》:“採三王之禮,冠履粗分;因六代之樂,宮判始辨。” 李善 注引《周禮》:“王宮懸,諸侯軒懸,卿大夫判懸,士植懸。”參見“ 宮縣 ”。
“宮判”是一個古代漢語詞彙,其核心含義與禮樂制度中的等級規範相關,具體解釋如下:
宮判指古代天子與卿大夫在懸樂制度上的等級區分。根據《周禮》記載,不同身份的貴族在樂器懸挂方式上有嚴格規定:
該詞出自南朝任昉的《天監三年策秀才文》:“因六代之樂,宮判始辨。”李善注解引《周禮》說明等級差異,強調禮樂制度中通過懸樂形式區分尊卑。
“宮判”反映了古代社會通過禮樂強化等級秩序的特點,屬于特定曆史語境下的制度術語,現代漢語中已不再使用。
宮判(gōng pàn)是一個漢字詞組,它的意思是皇宮中的法官。在古代中國,宮判是負責在皇宮内審判案件的法官。
宮判的拆分部首是宀和刀,其中宀表示與房屋或建築物有關的意思,刀表示刀劍或利器。宮判共有8個筆畫。
宮判這個詞來源于古代官制,古代皇宮中設有宮判來處理内部案件。在繁體中,宮判的寫法是宮判。
在古代,宮判這個詞的寫法可能會有所不同。例如,它的古時候漢字寫法可以是宮判或宮判。
1. 他被任命為宮判,負責審理皇宮内的案件。
2. 宮判需要熟悉法律知識,并且具有公正審案的能力。
宮判可以與其他詞組合成更複雜的詞語,例如:
- 宮判府(負責處理皇宮内案件的機構)
- 宮判團(由宮判組成的審判團隊)
宮判的近義詞可以是禦史,禦史也是古代官制中負責監察和審判的官員。
宮判的反義詞可以是被告,被告是受審判的人,與宮判處于相反的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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