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隻。 北魏 郦道元 《水經注·滱水》:“匪直蒲筍是豐,實亦偏饒菱藕。” 明 胡應麟 《少室山房筆叢·經籍會通引》:“輒不自揆,掇拾補苴,間以窺管,加之棁藻,稍銓梗概,命曰會通。匪直寄大方之嚬笑,抑以為博雅之前驅雲。” 清 曾國藩 《李勇毅公神道碑銘》:“匪直戰事,學道亦然。”
"匪直"是古漢語中常見的連詞性短語,其核心含義為"不僅""不隻是",在句中起遞進關聯作用,強調事物或行為的複合性。《漢語大詞典》指出該詞由否定副詞"匪"(通"非")與範圍副詞"直"(通"特")複合而成,最早見于先秦文獻。
從構詞法分析,"匪直"屬于否定副詞與範圍副詞的連用形式。據《古漢語虛詞詞典》考釋,"匪"否定主要陳述,"直"限定範圍,二者結合構成"非特"的等義結構,表示對單一判斷的超越,常與"亦""又"等副詞呼應,形成"匪直……亦……"的遞進句式,如《詩經》中"匪直也人,秉心塞淵"即用此結構。
在曆史演變中,"匪直"經曆了三個階段:先秦時期作為書面語常用連詞,漢魏六朝使用頻率降低,唐宋以後逐漸被"非但""不僅"等口語化詞彙替代。清代訓诂學家王引之在《經傳釋詞》中特别指出:"凡言匪直者,皆謂非特如此,更有甚焉",準确揭示了該詞的語法功能。
典型用例可見于《左傳·襄公二十八年》"匪直豐草,亦行潦焉",以及《宋史·樂志》"匪直昭事,敢告虔恭"等曆史文獻。現代漢語中雖已不再使用,但在訓诂學研究和古籍閱讀中仍具重要價值。
“匪直”是一個古漢語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在不同語境中存在差異,需結合權威資料綜合分析:
一、核心含義 根據漢典和多個詞典(如滬江線上詞典、名校漢語詞典)的解釋,“匪直”意為“不隻”,屬于連詞性短語,用于表示遞進關系。例如:
二、常見誤解 部分網絡資料(如查字典)将其拆解為“匪+直”,解釋為“品行不端”,但此說法缺乏可靠古籍例證,且與主流權威詞典釋義矛盾,可能是對詞語結構的誤讀。
三、使用特點
建議:若在古籍中遇到該詞,需結合上下文判斷其遞進含義,避免望文生義。如需進一步考證,可參考《漢語大詞典》或《古代漢語虛詞詞典》等專業工具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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