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盜竊財物。《淮南子·說山訓》:“以非義為義,以非禮為禮,譬猶倮走而追狂人,盜財而予乞者。”《宋史·刑法志二》:“臣聞敕下 京東 、 西 災傷州軍,如貧戶以饑偷盜斛鬥因而盜財者,與減等斷放,臣竊以為非便。”
(2).盜賊的財物。 清 袁枚 《複兩江制府策公問興革事宜》:“且以忠恕之道待捕役,勢有不得不取盜財者。”
盜財(dào cái)指通過非法手段竊取他人財物的行為,屬法律與道德雙重範疇的貶義詞。其釋義及依據如下:
字義拆解
複合詞“盜財”即“以不正當手段奪取他人財物”。
法律定義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盜竊罪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多次盜竊的行為”。其中“盜財”為核心行為要件。
“闾巷少年……劫人作奸,掘冢鑄币,任俠并兼,借交報仇,篡逐幽隱,不避法禁,走死地如骛者,其實皆為財用耳。”所述“劫人”“掘冢”即盜財行為。
明确“諸盜公取、竊取皆為盜”,将盜財分為“強盜”(暴力奪取)與“竊盜”(秘密竊取)兩類。
在民法中,“盜財”行為可能觸發《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條“侵權責任”,需返還原物或賠償損失。社會學領域則關聯“越軌行為理論”,指個體違背財産權規範的行為(鄭杭生《社會學概論新修》)。
參考資料
“盜財”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可從以下兩方面解釋:
指通過非法手段竊取他人財物的行為。
指盜賊本身所擁有的財物。
如需進一步了解古籍原文或法律案例,可參考《淮南子》《宋史》等文獻。
八公操綁架鉢頭慘目誠慊楚箫存撫颠頹吊裝杜五繁略奮臂風標公子趕浪頭高壓脊管閑事瓜剖碁布海涸石爛宦海葫蘆提渾合谫識角匕驕惡截趾適屦急救車激朗金貂換酒鏡覽進職迥逝跼蹐課舡孔竅誇姣黎布林則徐錄放緑豆皮兒馬杓珻瑰猛毅泯泯民祗磨化不開納女霓帔暖室旁師清晏琴挑文君全家福熱勢三星沈辭生議阘坐添都馬天長節微功